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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布妥昔单抗(Brentuximab Vedotin for Inject)
安适利
药品分类
靶向药
药品剂型
注射剂
是否OTC
适应症
淋巴瘤
价格参考
武田制药的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50mg规格原价为18680元,迎合2021年医保谈判标准,2021年价格降为15620元,降幅为16.4%,目前已纳入2021年医保谈判目录,期待能进国家医保。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上市情况
已上市
适应症

本品为靶向 CD30 的抗体偶联药物(ADC),适用于治疗以下 CD30 阳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sALCL); 

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

用法用量
  • 复发或难治性 sALCL 及 cHL

本品推荐剂量为 1.8 mg/kg,30 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 3 周 1 次。

如果患者体重大于 100 kg,使用 100 kg 计算剂量(参见【注意事项】)。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参见【注意事项】)。

患有复发或难治性 cHL 或 sALCL 且疾病稳定或改善的患者应至少接受 8 个周期和至多 16 个周期(约 1 年)的治疗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 pcALCL 或 MF

本品推荐剂量为 1.8 mg/kg,30 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 3 周 1 次。

如果患者体重大于 100 kg,使用 100 kg 计算剂量(参见【注意事项】)。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参见【注意事项】)。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 pcALCL 或 MF 患者应接受至多 16 个周期的治疗

  • 用法 

一般注意事项 

应注意妥善处理和处置抗癌药的流程。 

在处理该药物的全过程中,应遵守正确的无菌技术。

复溶说明 

每瓶单次必须使用 10.5 mL 注射用水复溶,终浓度为 5 mg/mL。每瓶过量灌装 10%,每瓶维布妥昔单抗含量为 55 mg,总复溶体积为 11 mL。

沿瓶壁加入液体,不得直接加注于药品块状物或粉末上。 

轻轻旋转药瓶直至复溶。不得振摇。 

药瓶中的复溶液体应为澄清至微乳光的无色溶液,pH 终值为 6.6。 

应视觉检查复溶后的溶液中是否存在外来颗粒物质和/或变色。如果观察到任何变色或颗粒物质,应丢弃药品。 

复溶后,应立即稀释至输液袋中。如未立即稀释,则将溶液储存于 2-8 ℃ 下,并于复溶后 24 小时内使用。不可冷冻。

输注溶液配制 

从药瓶中抽取适当体积的复溶的维布妥昔单抗,并加入至含 9 mg/mL(0.9%)注射用氯化钠溶液的输注袋中,使维布妥昔单抗的终浓度达到 0.4-1.2 mg/mL。推荐的稀释体积为 150 mL。也可以使用 5% 注射用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用乳酸林格液稀释复溶的维布妥昔单抗。 

轻轻翻转输注袋,以混合含维布妥昔单抗的溶液。不得振摇。

在抽出所需稀释的体积后,药瓶中任何残留的部分必须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丢弃。 

不得向配制后的维布妥昔单抗输注溶液或静脉输注器中加入其他药物。在给药后,应使用 9 mg/mL(0.9%)注射用氯化钠注射液、5% 注射用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用乳酸林格液冲洗输注管路。 

在稀释后,应立即以推荐的输注速率输注维布妥昔单抗溶液。 

自复溶至输注的总保存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特殊人群

肾损害

重度肾损害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1.2 mg/kg,30 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 3 周 1 次。应该密切监测肾损害患者是否发生不良事件(参见【药代动力学】)。 

肝损害

肝损害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1.2 mg/kg,30 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 3 周 1 次。应密切监测肝损害患者是否发生不良事件(参见【药代动力学】)。 

老年患者

根据群体 PK 分析(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的安全性特征与成年患者一致,因此,65 岁及以上患者的给药建议与成年人相同。 

儿童患者

尚不明确 18 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临床前研究中曾观察到胸腺损伤(参见【药理毒理】)。


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分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由于肺毒性,维布妥昔单抗不可与博来霉素合并使用。


注意事项
  • 周围神经病变 

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变主要为感觉性周围神经病变。还报告过周围运动神经病变病例。维布妥昔单抗诱导的周围神经病变具有累积效应。 

在维布妥昔单抗单药治疗研究中,62% 的患者发生了各个级别的神经病变。任何级别事件发病时间中位数为 3 个月(范围,0-12 个月)。在发生神经病变的患者中,62% 的患者完全消退,24% 部分改善,14% 在末次评价时无改善。从发病至消退或任何级别改善的时间中位数为 5 个月(范围,0-45 个月)。在报告神经病变的患者中,38% 在末次评价时患有残留神经病变[1 级(27%),2 级(9%),3 级(2%)]。 

对患者进行神经病变症状的监测,如感觉减退、感觉过敏、感觉异常、不适、烧灼感、神经性疼痛或虚弱。新发周围神经病变或周围神经病变恶化的患者可能需要推迟给药,改变剂量或终止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参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 速发过敏反应和输液相关反应 

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时发生的输液相关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输液期间应监测患者。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则应立即并永久性终止使用维布妥昔单抗,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果发生输液相关反应,应立即中断输液,并采取适当的治疗。对于既往发生过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应在后续输液前采取预防用药。预防用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抗组胺药物和糖皮质激素。

  • 血液毒性 

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后有致死性和严重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病例的报告。可引起持续的( ≥ 1 周)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 级或 4 级血小板减少症或贫血。 

在维布妥昔单抗每次给药前,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对 3 级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更频繁地监测。应监测患者的发热情况。如果发生 3 级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考虑推迟给药、降低剂量、终止治疗或在后续维布妥昔单抗剂量治疗时进行 G-CSF 预防(参见【用法用量】)。

  • 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 

在接受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如肺炎、菌血症和败血症,或感染性休克(包括致死性结局)。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可能出现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

  • 肿瘤溶解综合征 

肿瘤增殖迅速和肿瘤负荷高的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较高。应密切监测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重度肾损害患者的毒性增加 

重度肾损害患者发生 ≥ 3 级不良反应和死亡的频率高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由于 MMAE 暴露量较高,重度肾损害患者发生 ≥ 3 级不良反应的频率可能高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患者避免使用维布妥昔单抗。

中度或重度肝损害患者的毒性增加 

中度和重度肝损害患者发生 ≥ 3 级不良反应和死亡的频率高于肝功能正常的患者。中度(ChildPughB 级)或重度(ChildPughC 级)肝损害患者避免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

  • 肝毒性 

接受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曾报告严重的肝毒性病例,包括致死性结局。此类病例与肝细胞损伤一致,包括转氨酶和/或胆红素升高。在维布妥昔单抗首次给药后或维布妥昔单抗再治疗后发生此类事件。既存肝病、基线肝酶升高和合并用药也可能增高肝毒性风险。应监测肝酶和胆红素。出现新发肝毒性、肝毒性恶化或复发性肝毒性的患者可能需要延迟给药、调整剂量或终止维布妥昔单抗给药。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中,JohnCunningham 病毒(JCV)感染可导致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并可诱发死亡。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开始后,首次症状发作时间不同,部分病例发生于初始暴露后 3 个月内。除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外,其它可能的诱发因素包括既往治疗和可能导致免疫抑制的基础疾病。在出现新发中枢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和症状的患者中,考虑诊断 PML。任何疑似 PML 病例暂停维布妥昔单抗给药,如果可疑 PML,暂停给药。如果确诊为 PML,终止维布妥昔单抗给药。

  • 肺毒性 

已经报告了非感染性肺毒性事件,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病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部分病例具有致死性结局。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肺毒性的体征和症状,包括咳嗽和呼吸困难。如果出现新发肺部症状或肺部症状恶化,在评价期间暂停维布妥昔单抗单抗给药,直至症状改善。

  • 严重皮肤反应 

在维布妥昔治疗时报告过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包括致死性结局。若发生 SJS 或 TEN,终止维布妥昔单抗给药,并应提供适当医学治疗。

胃肠道并发症 

接受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结局。其他致死性和严重胃肠道(GI)并发症包括穿孔、出血、糜烂、溃疡、肠梗阻、小肠结肠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性结肠炎。既存 GI 受累的淋巴瘤可能增加穿孔风险。如果新发 GI 症状或 GI 症状恶化,包括重度腹痛,立即进行诊断评估,并对患者进行适当治疗。

  • 高血糖 

已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患者中报告严重的高血糖事件,如新发的高血糖症,原有症状恶化的糖尿病和酮症酸中毒(包括致命结局)。在维布妥昔单抗单药疗法的研究中,8% 的患者出现任何级别的高血糖,6% 的患者出现 3 级或 4 级高血糖。任何级别、3 级或 4 级发病时间中位数为 1 个月(范围 0-10)。高血糖多发出现在高体重指数或糖尿病患者身上。监测血糖,如出现高血糖进展,按临床所示服用抗高血糖药物。

  • 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作用机制和在动物中的结果,若对妊娠女性给药,维布妥昔单抗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尚没有在妊娠女性中开展充分的、对照良好的维布妥昔单抗研究。维布妥昔单抗在母体暴露的动物造成胚胎-胎儿毒性,包括显著降低胚胎活力和胎儿畸形,其 1.8 mg/kg,每 3 周 1 次的临床剂量相似。 

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期间及维布妥昔末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应避免妊娠。如在妊娠期间使用了维布妥昔单抗或是患者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期间妊娠,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 辅料中的钠盐 

该药物中每剂最多含 2.1mmoL(或 47 mg)钠盐。患者应当考虑控制钠饮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育龄期妇女 

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 6 个月内,育龄期妇女应采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 妊娠 

目前尚无妊娠妇女使用维布妥昔单抗的数据。动物研究已经表明维布妥昔单抗具有生殖毒性(参见【药理毒理】)。 

在妊娠过程中,不得使用维布妥昔单抗,除非对母亲的益处远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如果妊娠妇女需要治疗,应明确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请参见以下生育能力部分对男性伴侣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的妇女的建议。

  • 哺乳 

尚不清楚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进入人乳汁。 

无法排除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 

考虑到对幼儿哺乳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母体的治疗益处,应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放弃治疗。

  • 生育能力 

在临床前研究中,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引起了睾丸毒性,并可影响男性生育能力。MMAE 已经表明具有非整倍体诱发效应(参见【药理毒理】)。因此,建议使用该药物治疗的男性在治疗前冷冻精子样本并储存。也建议使用该药物治疗的男性治疗期间以及末剂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不要生育后代。


药理作用

CD30 是肿瘤坏死因子受体家族的成员。CD30 在 cHL 中的 sALCL 细胞和霍奇金 Reed-Sternberg(HRS)细胞表面表达,在其它 T 细胞淋巴瘤中表达有差异,在健康组织和细胞上表达有限。体外数据提示,CD30-CD30L 结合的信号转导可能影响细胞存活和增殖。 

维布妥昔单抗是一种 ADC。该抗体为抗 CD30 的嵌合 IgG1,小分子 MMAE 是微管破坏剂,MMAE 通过连接物共价结合到抗体上。临床数据显示维布妥昔单抗的抗癌活性是由 ADC 结合到表达 CD30 的细胞上,随后内化 ADC-CD30 复合物,通过蛋白酶切作用释放 MMAE。MMAE 结合微管蛋白,破坏细胞内的微管网络,随后诱导细胞周期停滞和细胞凋亡。此外,体外数据提供了抗体依赖性细胞吞噬作用(ADCP)的证据。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