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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奈克拉(Venetoclax)
药品分类
靶向药
药品剂型
片剂
是否OTC
适应症
肺癌,乳腺癌,卵巢癌,胃癌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上市情况
已上市
用法用量
1136.00元-5925.00元
适应症

本品与阿扎胞苷联合用于治疗因合并症不适合接受强诱导化疗,或者年龄75岁及以上的新诊断的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

用法用量
  • 用药剂量

第1个疗程的第1天为剂量爬坡期。在每个疗程的第1-7天本品需与阿扎胞苷联用,阿扎胞苷为皮下注射,剂量为75mg/m3。

急性髓系白血病第1-3天剂量爬坡期的给药方法:第1天100mg;第2天200mg;第3天400mg;第4天及以后400mg,一日一次,每个疗程28天。本品按疗程与阿扎胞苷联用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 服用方法

本品应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本品应尽可能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应整片吞服。不得咀嚼、碾碎或在吞服前掰碎。如果患者在常规服药时间的8小时内漏服一次本品,应指导患者尽快补服,并恢复每日常规给药。若患者漏服本品已超过8小时,则不需要补服,只需在第二天恢复常规给药。如患者在正常给药后发生呕吐,在呕吐当天不需要再次服用本品,在常规服药时间进行下次给药。


  •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由于可能导致TLS风险增加,肾功能不全(CLcr<80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时,需要加强预防和更密切的监测,以减少发生TLS的风险。轻度、中度和重度肾功能损害(CLcr15mL/min)患者无需剂量调整。

肝功能损害:不建议轻度(Child-Pugh A)或中度(Child-Pugh B)肝功能损害患者调整给药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本品的给药剂量(一日一次)降低50%;需要更加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0%,任何级别)为恶心、腹泻、便秘、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出血、外周水肿、呕吐、疲劳、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皮疹和贫血。

75%的患者报告了严重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5%)为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肺炎(不包括真菌性肺炎)、脓毒症(不包括真菌性脓毒症)、呼吸衰竭和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治疗后30天内的致死性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5%。未见发生率≥2%的不良反应。

21%的患者因不良反应终止给药。导致终止给药的最常见不良反应(22%)为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肺炎(不包括真菌性肺炎)。

61%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断给药。导致中断给药的最常见不良反应(25%)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肺炎(不包括真菌性肺炎)。

12%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降低剂量。导致剂量降低的最常见不良反应(25%)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禁忌

无明确禁忌,但对于对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身体反应,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注意事项
  • 肿瘤溶解综合征

高肿瘤负荷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报告了肿瘤溶解综合征的发生,包括致死性事件和需要透析的肾功能衰竭。本品可引起肿瘤细胞迅速减少。因此,在初始给药和爬坡期内有发生TLS风险。本品首次给药后6-8小时和每次剂量增加时,如发生符合TLS的血生化指标变化,需对此进行及时处理。TLS风险是会基于包括肿瘤负荷和合并症在内的多种因素而连续存在。肾功能不全会进一步增加发生TLS的风险。需要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适当TLS预防治疗,包括水化和抗高尿酸血症药物。监测血生化指标,并对异常进行及时管理,必要时可中断给药。随着整体风险增加,需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如静脉补液、频繁监测、住院治疗等)。在初始给药和爬坡期内,本品与P-gp抑制剂或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同时使用,会增加本品暴露,可能增加TLS风险。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或P-gp抑制剂合用时,应降低本品的剂量。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在接受本品联合阿扎胞苷治疗的患者中,98%-100%患者的中性粒细胞计数会较基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在后续疗程中可能反复出现。在整个治疗期内需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发生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时,暂停用药和恢复用药的具体信息参见说明书,建议采用支持性措施,包括抗感染治疗和使用生长因子等。


  • 感染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曾发生过致死性和严重的感染,如感染性肺炎和脓毒症。需密切监测患者的感染体征和症状,并及时治疗。若发生3级及4级感染,需中断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剂量恢复说明书。


  • 免疫接种

在本品治疗前、治疗期间和治疗后,B细胞恢复前不得接种减毒活疫苗。尚未对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研究。应告知患者接种疫苗可能效果不佳。


  • 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本品作用机制和动物试验中的发现,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胚胎-胎儿毒性。在小鼠中进行的一项胚胎-胎仔研究中,对妊娠小鼠给药,且使小鼠的暴露量等同于以400mg。每日推荐剂量对患者给药所达到的暴露量,可导致着床后流产和龄仔体重降低。应告知孕妇维奈克拉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建议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避免妊娠。


  • 在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基础上加用维奈克拉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致死亡率增加

在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管瘤患者中开展的一项随机试验中,在硼替佐米+地塞米松基础上加用维奈克拉(非维奈克拉适应症的用途)导致死亡率增加。在管理良好的临床试验之外,不建议维奈克拉与硼替佐米+地塞米松联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贮藏

密封,不超过30℃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