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功能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 13.5 mg,每日一次口服给药,连续服用 14 天,随后停药 7 天,每 21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建议在服药日大约同一时间段服药,本品可空腹或随餐口服。须整片吞服,请勿压碎、咀嚼、切开或溶解药片后服用。
如果漏服时间超过 4 小时或更久的时间,或服药后出现呕吐,当日无需补服, 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用处方剂量的药物即可。
在使用佩米替尼片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患者前,应采用验证过的检 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 FGFR2 融合或重排。经医院或实验室基因检测判断为携带有
FGFR2 融合或重排的患者能接受本品治疗。
不良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十分常见低钠血症、高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十分常见味觉倒错
眼器官疾病:十分常见干眼症,常见浆液性视网膜脱离、点状角膜炎、视物模糊、倒睫
胃肠系统疾病:十分常见恶心、口腔黏膜炎、腹泻、便秘、口干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十分常见掌跖红肿综合征、指(趾)甲毒性、脱发、皮肤干燥,常见毛发生长异常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十分常见关节痛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十分常见疲乏
各类检查:十分常见肌酐增高
用药后如果出现上述不良反应,需要及时告知医生或药师,由医生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可以耐受的轻微不良反应,可能无需处理。如果不良反应持续时间较长,或症状严重,医生会采取对症治疗,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更改治疗方案。
注意事项
眼毒性: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佩米替尼可导致RPED,临床表现为视物模糊、飞蚊症或闪光幻觉。佩米替尼的临床试验并未对无症状的RPED进行包括干涉光视网膜断层扫描仪(OCT)等例行性监测。因此,佩米替尼引起的无症状RPED的发生率,目前尚不可知。
在服用佩米替尼前应进行眼科检查(包括OCT),并在服药前6个月,每2个月检查一次,6个月后,每3个月检查次。如果发现视觉症状,立即就诊,并每三周复查一次直至症状缓解。
干眼症:在临床试验CIBI375A201接受13.5mg佩米替尼治疗的31例患者中,16.1%的患者出现干眼症,严重程度都小于3级。在临床试验INCB54828-202接受佩米替尼治疗的466例患者中,27%的患者出现干眼症,其中包括0.6%的患者为3-4级。根据需要使用眼用缓和剂治疗。
高磷酸血症:佩米替尼可导致高磷酸血症,长期存在高磷酸血症可导致软组织矿化、皮肤钙化、钙质沉着和非尿毒症性钙化防御。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高磷酸血症,当血清磷酸盐浓度>5.5mg/dL时,开始低磷饮食。对于血清磷酸盐浓度>7mg/dL,请根据高磷酸血症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开始降磷治疗并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佩米替尼。
胚胎一胎儿毒性:根据动物试验的结果和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接受佩米替尼治疗可造成胎儿损伤。妊娠大鼠在胎儿器官形成期间口服佩米替尼,根据临床剂量为13.5mg的曲线下面积(AUC),大鼠母体暴露量低于人体的暴露量即会造成胚胎畸形、胚胎生长迟缓,及胚胎-胎儿死亡。应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和伴倡,在接受佩米替尼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佩米替尼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可能有潜在(中度)的影响。佩米替尼可引起疲乏以及视物模糊等不良反应,因此,在评估患者的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时应注意。
用药禁忌
佩米替尼片属于处方药,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而以下人群通常需禁用或慎用本品,具体建议咨询医生。
贮存条件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圆形片(4.5 mg 规格)或椭圆形片(9 mg 规格),一面刻有“I”凹印,另一面刻有“4.5”凹印(4.5mg
规格)或“9”凹印(9mg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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