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替尼价格变化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阿帕替尼,西药名。常见剂型为片剂。为抗肿瘤药。本品单药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本品单药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本品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本品联合氟唑帕利
用于新辅助、辅助或转移阶段接受过化疗治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gBRCAm)的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HER2)阴性转移性乳腺癌成年患者,激素受体(HR)阳性乳腺癌患者既往需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被认为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
通用名称:阿帕替尼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630.00元-290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一、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1、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单药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500mg,每日1次。
2、晚期肝细胞癌(单药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750mg,0.25g每片,每次3片,每日1次。
3、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250mg,0.25g每片,每次1片,每日1次;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200mg/次,静脉注射每2周1次。
4、伴有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本品推荐剂量为500mg,0.25g每片,每次2片,每日1次;联合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口服。
二、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漏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三、治疗时间: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四、BRCA突变检测
针对伴有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在服用本品联合氟唑帕利治疗前,应采用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gBRCA1/2突变。
五、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所致的剂量调整
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剂量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阿帕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
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
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单药治疗)的剂量调整:①第一次调整剂量:250mg,每日1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隔日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依序进行剂量调整,或直接调整到250mg,隔天用药。
晚期肝细胞癌患者(单药治疗)的剂量调整:①第一次调整剂量:500mg,每日1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每日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的剂量调整:①第一次调整剂量:250mg,用药5天停药2天;②第二次调整剂量:250mg,每隔一天用药1次。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本品与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给药时,建议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其中一种或两种药物的剂量,有关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的剂量调整请另行参见其处方信息。当因不良反应同时暂停两种药物时,待不良反应恢复后,可以酌情考虑恢复其中一种药物,或逐个依次地恢复两种药物。
本品与氟唑帕利联合治疗gBRCAm的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剂量调整: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先进行阿帕替尼剂量调整,后进行氟唑帕利剂量调整,建议按照如下进行①第一次调整剂量:阿帕替尼 375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②第二次调整剂量:阿帕替尼250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③第三次调整剂量,建议根据患者情况,酌情考虑阿帕替尼永久停药,继续使用氟唑帕利100mg/次,每日2次,或调整为阿帕替尼250mg/次,每日1次,氟唑帕利50mg/次,每日2次。
关于本品单药治疗时、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时以及联合氟唑帕利治疗时的剂量调整方法请参加药品说明书。
1、本品单药治疗推荐的剂量调整原则
(1)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注:以上采用美国家癌症研究所指定的常见药物毒性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4.0)进行评价。
2、本品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治疗推荐的剂量调整原则
(1)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除以下单独列出的不良反应):
①不能耐受的NCI2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
②NCI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③NCI4级:永久停药。
(3)高血压:
①NCI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3级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4级包括高血压危象:永久停药。
(4)蛋白尿:
NCI≥2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2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如出现肾病综合征,则永久停药。
(5)肝酶升高:
AST或ALT>3倍ULN(或基线值)且≤10倍ULN,同时总胆红素(TBIL)≤2倍ULN: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或基线,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AST或ALT:>10倍ULN;AST或ALT>3倍ULN(或基线值),同时TBIL>2倍ULN:永久停药。
(6)出血:3级或4级重要器官的2级出血:永久停药。
(7)胃肠穿孔或瘘形成:任何级别的胃肠穿孔3级或4级的瘘形成:永久停药。
五、药物相互作用所致的剂量调整
本品治疗期间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或者应考虑选择可替代的对CYP3A4酶无抑制或无诱导的药物。如果必须与CYP3A4酶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合并使用,需要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六、特殊人群
1、肝功能不全
对于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A),无需根据肝功能调整起始剂量,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B)的研究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由于目前尚无重度肝功能不全对本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数据,故建议此类人群禁用。
2、肾功能不全
目前尚无肾功能不全对本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数据。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谨慎使用和密切监测,对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以及合并使用可能对肾功能产生潜在影响的其他药物的患者应重点关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且无可参考文献,故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4、老年用药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对于70岁以上的患者,建议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和调整用药剂量。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25℃以下保存。
规格:
按阿帕替尼(C24H23N5O)计:
(1)0.425g;
(2)0.375g;
(3)0.25g。
关于阿帕替尼价格变化
阿帕替尼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630.00元-290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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