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奥希替尼没效果怎么办
药品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奥西替尼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约5580元/盒(80mg*30片)
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 用于 IB-IIIA 期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患者须既往接受过手术切除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 用于接受含铂放化疗期间或之后未出现疾病进展,及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III 期)非小细胞肺癌(EGFR)成人患者的治疗。 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既往经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物适用于: 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在抗肿瘤治疗方面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使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确认存在 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或存在 EGFR-T790M 突变。(详见【注意事项】)。剂量单药治疗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 80 mg。联合治疗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物联合治疗的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80 mg,每日一次。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物的各自给药信息参见产品说明书。治疗时间肺癌术后患者应持续接受治疗,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治疗达 3 年。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癌患者应持续接受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毒性。药物漏服如果漏服本品 1 次,则应补服本品,除非下次服药时间在 12 小时以内。本品应在每日相同的时间服用,进餐或空腹时服用均可。剂量调整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 40 mg,每日 1 次。出现不良事件(AE)和毒性后的减量原则请见表 1。表 1. 甲磺酸奥希替尼
片的剂量调整建议a 注: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院(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第 4.0 版对临床不良事件的强度进行了分级。QTc 间期:通过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联合治疗在本品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物联合治疗时,应酌情对其中的治疗药物进行剂量调整。关于本品剂量调整指南,请见表 1。应根据培美曲塞、铂类化疗药物的产品说明书对培美曲塞、铂类化疗药物进行相应的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终止给药的调整。特殊人群无需因为患者的年龄、体重、性别、种族和吸烟状态对剂量进行调整(见【临床药理】)。肝功能损害基于临床研究结果,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 A 级)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 Pugh B 级)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同样,基于群体 PK 分析,轻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 ≤ 正常值上限(ULN)且谷草转氨酶(AST)>ULN;或总胆红素达 1 至 1.5 倍 ULN,AST 不限)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达 1.5 至 3 倍 ULN,AST 不限)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此类患者仍应慎用本品。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在获得更多信息前,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见【临床药理】)。肾功能损害基于临床研究和群体 PK 分析,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终末期肾病(经 Cockcroft 和 Gault 方程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临床药理】)。给药方法本品为口服使用。本品应整片和水送服,不应压碎、掰断或咀嚼。如果患者无法吞咽药物,则可将药片溶于 50 mL 不含碳酸盐的水中。应将药片投入水中,无需压碎,直接搅拌至分散后迅速吞服。随后应再加入半杯水,以保证杯内无残留,随后迅速饮用。不应添加其它液体。需要经胃管喂饲时,可采用和上述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只是最初溶解药物时用水 15 mL,后续残余物冲洗时用水 15 mL。这 30 mL 液体均应按鼻胃管生产商的说明进行喂饲,同时用适量的水冲洗。这些溶解液和残余液均应在将药片加入水中后 30 分钟内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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