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双通道药房名单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西药名。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通用名称: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1290.00元-470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1、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2、推荐剂量:850mg,每日1次。

3、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需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4、治疗时间: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建议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6、剂量调整:

(1)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阿帕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停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临床研究中剂量调整多发生在第2-3个周期(28天为一周期)。

(2)当患者出现3/4级血液学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建议暂停用药(不超过2周)直至症状缓解或消失,随后继续按原剂量服用;若2周后不良反应仍未缓解,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调整剂量:750mg,每日一次;2第二次调整剂量:500mg,每日一次(关于剂量调整方法请参考下面内容及后续的注意事项)。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7、阿帕替尼治疗晚期胃癌的剂量调整原则:

(1)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持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注:以上采用美国家癌症研究所指定的常见药物毒性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4.0)进行评价。

对于出现胃肠道穿孔,需要临床处理的伤口裂开、瘘、重度出血、肾病综合征或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应永久性地停用本品。尚需进一步确诊的中到重度蛋白尿或临床尚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择期手术之前,应暂缓本品使用见注意事项)。

规格:

按阿帕替尼计:(1)0.425g;(2)0.375g;(3)0.25g。

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

2、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溃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30天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3-4级心功能不全(NYHA标准)、重度肝肾功能不全(4级)患者应禁用。

关于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双通道药房名单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1290.00元-470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全部评论()
暂无数据
药品百科
点击查看更多
卡瑞利珠单抗
1. 本品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 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3. 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 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5. 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晚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6. 本品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7. 本品联合紫杉醇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8. 本品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适应症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   因平台无法确认药品真伪,为病友的生命安全着想,本平台禁止卖药。
·   用户在觅健发表的内容不代表觅健的立场和观点,亦不能替代医生诊断意见,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