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布替尼胶囊早上吃还是晚上吃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伊布替尼胶囊,西药名。为治疗肿瘤的药物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通用名称:伊布替尼胶囊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非医保

参考价格:189.00元-4860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注意事项:

1、出血: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致死性出血事件。高达6%的患者发生过≥3级出血事件(颅内出血【包括硬膜下血肿】、胃肠出血、血尿和术后出血)。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约有一半发生了不同级别的出血事件,包括青肿和淤点。尚未充分了解出血事件的机制。本品可能会增加接受抗血小板或抗凝血治疗患者的出血风险,应监测患者的出血体征。本品的2期和3期研究排除了需要接受华法林或其他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华法林或其他维生素K拮抗剂不应与本品合并使用。尽量避免服用补充剂,如鱼油和维生素E制剂。在一项体外血小板功能研究中,观察到伊布替尼对胶原诱导的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根据手术类型和出血风险,应在术前和术后暂停本品至少3-7天(参见【临床试验】)。

2、感染:使用本品治疗时曾发生致死性和非致死性感染。14-29%的患者发生≥3级感染(参见【不良反应】)。对于机会性感染风险增加的患者,应考虑根据标准治疗进行预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和肺孢子菌肺炎(PJP)。评估患者的发热和感染情况并予以适当的治疗。

3、血细胞减少:根据实验室检测,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曾发生治疗期间的3级或4级血细胞减少,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范围:13-29%)、血小板减少症(范围:5-17%)和贫血(范围:0-13%)。每月监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

4、间质性肺疾病: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报告了间质性肺疾病。监测患者是否有提示间质性肺疾病的肺部症状。如果症状发生,暂停本品治疗进行适当的间质性肺疾病治疗。如果症状持续存在,考虑本品治疗的获益风险,进行适当的剂量调整。

5、心律失常:在伊布替尼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观察中曾报告房颤、房扑以及室性心动过速(0.7%),尤其在有心脏风险因素、高血压、急性感染和既往房颤病史的患者中报告了房颤和房扑。出现室性心动过速不良事件的病例均具有可能导致事件发生混淆因素,如心脏疾病病史、合并用药或其他风险因素。目前尚无肯定证据证明伊布替尼可能导致不明原因的猝死。临床上应定期监测所有患者是否发生心律失常。出现心律不齐症状或新发呼吸困难、头晕或昏厥的患者应进行临床评价,根据指征进行心电图(ECG)检查。出现室性心动过速的体征和/或症状的患者应暂停本品并在可能重新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的临床获益/风险评估。原有房颤且需抗凝治疗的患者应考虑采用本品之外的其他CLL治疗。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出现房颤的患者充分评估其血栓栓塞疾病的风险。对于评估为高风险且不适合使用本品之外其他治疗的患者,应考虑在严格监测下给予抗凝药物治疗。

6、白细胞淤滞: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个别的白细胞淤滞病例。循环淋巴细胞计数过高(>400000/mcL)可能增加风险。考虑暂停使用本品。应密切监测患者。视临床表现给予包括补水和/或白细胞去除术在内的支持治疗。

7、高血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高血压(范围:6-17%),中位至发病时间为4.6个月(范围:0.03-22个月)。开始本品治疗后,监测患者有无新发高血压或不能充分控制的高血压。适当调整现有的抗高血压药物和/或开始抗高血压治疗。

8、继发恶性肿瘤: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其他恶性肿瘤(范围:3-16%),包括非皮肤癌(范围:1-4%)。最常见的继发恶性肿瘤是非黑色素瘤皮肤癌(范围:2-13%)。根据随机对照3期临床试验(PCYC-1112-CA、PCYC-1115-CA、CLL-3001和MCL-3001)的汇总分析,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在本品治疗组的发生率为6%,在对照组的发生率为3%。

9、肿瘤溶解综合征:使用本品治疗时己有少量肿瘤溶解综合征报告。应评估基线风险(如高肿瘤负荷)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密切监测患者并予以适当的治疗。

10、乙肝病毒:再激活在伊布替尼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观察中报告了乙型肝炎复发的病例。在公司申办的临床试验中,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的发生偶见(0.2%)。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被排除在外。因此目前尚不确定伊布替尼对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的作用。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确定乙型肝炎病毒(HBV)的状态。如果患者的HBV感染检测结果呈阳性,则建议咨询在乙型肝炎治疗领域具有专业经验的医生。如果患者的乙型肝炎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则应在治疗开始前咨询肝病专家,且应根据当地医疗标准监测并控制患者的病情,防止乙型肝炎复发。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和胚胎-胎儿毒性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表明,本品作为一种激酶抑制剂,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家兔于器官形成期接受伊布替尼给药,当暴露量达到临床剂量(每日420-560mg)的2-20倍时,引起了包括畸形在内的胚胎-胎仔毒性。建议女性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以及终止治疗后1个月内避免妊娠。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者患者服用本品时妊娠,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参见【用法用量】中特殊人群用药)。

(2)哺乳目前尚无信息涉及伊布替尼及其代谢物是否会经人乳分泌,是否会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或乳汁生成造成影响。因为很多药物都可分泌到乳汁中,且本品在哺乳婴儿中可能引发严重不良反应,所以本品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13、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研究共纳入905例患者,其中62%的患者≥65岁,21%的患者≥75岁。老年患者和较年轻患者的疗效总体上未观察到差异。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患者更常发生贫血(所有级别)和≥3级感染性肺炎。

14、药物过量:目前在伊布替尼用药过量的处理方面尚无具体经验。1例健康受试者使用1680mg本品后出现可逆性4级肝酶升高(AST和ALT)。对服用了超过推荐剂量的本品的患者进行密切监测,给予适当的支持性治疗。

药理作用:

伊布替尼为小分子BTK(Bruton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伊布替尼与BTK活性位点的半胱氨酸残基形成共价键,从而抑制BTK的酶活性。BTK是B细胞抗原受体(BCR)和细胞因子受体通路的信号分子。BTK通过B细胞表面受体活化的信号通路为B细胞迁徙、趋化和黏附的必需途径。非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伊布替尼抑制了恶性B细胞的体内增殖和存活以及体外细胞迁徙和基底黏附。在复发性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伊布替尼2.5mg/k/天以上剂量(平均体重70kg以上时,≥175mg/天)给药24小时内,外周血单核细胞BTK活性位点的结合率在90%以上。单次给予本品的3倍最大推荐剂量(1680mg)并没有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体外血小板聚集伊布替尼可以抑制胶原诱发的血小板聚集,健康供者、使用华法林的供者和重度肾功能不全供者的血液样本的IC50分别是4.6LM(2026ng/mL)、0.8uM(352ng/mL)和3uM(1321ng/mL)。伊布替尼不能有效抑制ADP、花生四烯酸、瑞斯西丁素和TRAP-6诱发的血小板聚集。

毒理作用:

尚未进行伊布替尼的致癌性研究。

1、遗传毒性:伊布替尼Ames试验、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剂量达2,000mg/kg)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性:伊布替尼(100mg/kg/天)在雄性大鼠交配前和交配期经口连续给药4周,在雌性大鼠交配前和交配期间经口连续给药2周,雄性大鼠给药至试验结束,雌性大鼠给药至受孕第7天(GD7),结果显示给药剂量达100mg/kg(相当于人体剂量16mg/kg)时,未见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力或生殖能力有影响。妊娠大鼠在胎仔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伊布替尼(10、40、80mg/kg/天),结果显示,伊布替尼(80mg/kg/天)引起大鼠心脏和主要血管畸形,胚胎再吸收和着床后丢失率增加。伊布替尼(80mg/kg/天)在大鼠体内的暴露量大约相当于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560mg天剂量下体内暴露量的14倍,相当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患者或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患者420mg/天剂量下体内暴露量的20倍。伊布替尼(40mg/kg/天及以上剂量)引起大鼠胎仔体重减轻。伊布替尼(40mg/kg/天)在大鼠体内的暴露量大约相当于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560mg/天剂量下体内暴露量的6倍。妊娠免在胎仔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伊布替尼(5、15、45mg/kg/天)。伊布替尼(15mg/kg/天及以上剂量)引起免胎仔胸骨融合。伊布替尼(45mg/kg/天)引起兔胚胎再吸收和着床后丢失率增加、伊布替尼(15mg/kg/天)在兔体内的暴露量大约相当于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560mg/天剂量下体内暴露量的2倍,相当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SLL)患者或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患者420mg/天剂量下体内暴露量的2.8倍。

关于伊布替尼胶囊早上吃还是晚上吃

伊布替尼胶囊为处方药,属于非医保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189.00元-4860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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