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1日50mg,第2日100mg,第3日200mg,第4日300mg。从第4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300毫克,第四日400毫克。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毫克,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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