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觅友评价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944
是否OTC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甲磺酸仑伐替尼。

不良反应

常见:头痛、癫痫发作、嗜睡、意识模糊、精神功能改变、失明和其他视力或神经系统紊乱。其他:出血、胃肠穿孔、胃肠瘘等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肝细胞癌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本品推荐日剂量为8mg(2粒4mg胶囊),每日一次;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本品推荐日剂量为12mg(3粒4mg胶囊),每日一次。应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给药方法口服。本品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本品应整粒吞服,也可以将本品(不能将其打开或压碎)与一汤匙水或苹果汁在玻璃杯中混合,形成混悬剂。胶囊必须在液体中停留至少10分钟,搅拌至少3分钟以溶解胶囊壳,然后吞服混悬剂。饮用后,必须将相同量的水或苹果汁(一汤匙)加入玻璃杯中,搅拌数次,然后喝完玻璃杯中所有的液体。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在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暂停、减量)之前,应积极治疗恶心、呕吐和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积极治疗胃肠毒性反应,以减少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监测、剂量调整和停药可能需要暂停给药、调整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来管理某些不良反应。轻度至中度不良反应(例如1级或2级)一般无需暂停给药,除非积极治疗后,患者仍不耐受。重度(例如3级)或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需要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0-1级或基线。特殊人群老年患者不需要根据年龄调整起始剂量,在年龄>75岁的患者中的研究数据有限(关于肝细胞癌和分化型甲状腺癌的详细剂量说明,请参见下文)。肝细胞癌75岁及以上的患者、白人患者、女性患者或更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似乎对本品的耐受性较低。除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外,所有肝细胞癌患者应以推荐起始剂量8mg(2粒4mg胶囊,体重<60kg)或12mg(3粒4mg胶囊,体重≥60kg)开始治疗,之后应根据个体耐受性进一步调整剂量。分化型甲状腺癌75岁以上的患者,亚洲人种患者、伴有合并症(例如高血压、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不全)或体重低于60kg的患者似乎对本品的耐受性较低。除重度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外,所有分化型甲状腺癌(参见下文)应以推荐剂量24mg开始治疗,之后应根据个体耐受性进一步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肝细胞癌在入组肝细胞癌临床研究的患者中,对于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A),无需根据肝功能调整剂量,目前在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B)的研究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尚无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议服用本品。分化型甲状腺癌对于轻度(Child-PughA)或中度(Child-PughB)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肝功能调整起始剂量,在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中,推荐起始剂量为14mg每日一次,可能需要根据个体化耐受性进一步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肝细胞癌对于轻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议服用本品。分化型甲状腺癌对于轻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4mg每日一次,肯需要根据个体耐受性进一步调整剂量,未对终末期肾病患者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服用本品。儿童患者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的临床数据,不建议服用本品。

禁忌

禁忌人群: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贮藏

不超过30°C保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目前没有妊娠期妇女使用仑伐替尼的数据。仑伐替尼在大鼠和兔中给药时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参见【药理毒理】)。妊娠期间不应使用仑伐替尼,除非明确必要并且认真考虑了母亲的需求和对胎儿的风险。哺乳仑伐替尼是否分泌至人乳中尚未知。仑伐替尼及其代谢产物可分泌至大鼠乳汁中(参见【药理毒理】)。由于无法排除对新生儿或婴儿的风险,因此,哺乳期间禁用仑伐替尼,并且在停药一周以后再开始哺乳。(参见【禁忌】)。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的临床数据,不建议服用本品。

参考价格

1190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