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44 |
| 是否OTC | 是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培他滨。
常见:脱水;厌食;食欲低下;味觉障碍;头痛;头晕;腹泻;呕吐;腹痛;恶心;便秘;消化不良;手-足综合征;疲劳等。
卡培他滨片剂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卡培他滨单药的推荐剂量为1250mg/m2,每日2次口服(早晚各1次;等于每日总剂量2500mg/m2),治疗2周后停药1周,3周为一个疗程。卡培他滨片剂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吞服。在与多西他赛联合使用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250mg/m2,每日2次,治疗2周后停药1周,与之联用的多西他赛推荐剂量为75mg/m2,每3周1次,静脉滴注1小时。根据多西他赛的说明书,在对接受卡培他滨和多西他赛联合化疗的患者使用多西他赛前,应常规应用一些化疗辅助药物。在与奥沙利铂联合使用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000mg/m2,每日2次,治疗2周后停药1周。在对患者给予奥沙利铂(剂量为130mg/m2,静脉输注2小时)后的当天即可开始卡培他滨的治疗,奥沙利铂必须在卡培他滨之前完成给药。有关奥沙利铂用药以及用药前给予预治疗药物的详细信息,参见奥沙利铂的药品说明书。表1和表2分别介绍了卡培他滨的起始剂量为1250mg/m2或1000mg/m2时,标准剂量和降低剂量的计算方法(见剂量调整指南)。当用于Dukes’C期结肠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时,推荐治疗时间为6个月,即卡培他滨1250mg/m2,每日2次口服,治疗2周后停药1周,以3周为一个疗程,共计8个疗程(24周)。发生1级不良反应时,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若出现2级或3级不良反应时,应暂停卡培他滨治疗。一旦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级,可以用原剂量卡培他滨或按照上表调整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若出现4级不良反应,应终止治疗或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为1级后,再以原剂量的50%重新开始治疗。由于毒性反应而漏服的卡培他滨剂量不再补充或恢复,患者改为继续计划疗程。特殊人群起始剂量的调整:肝功能损害:对由肝转移引起的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不必调整起始剂量,但应对患者密切监测。目前尚未对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进行研究。肾功能损害:对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1-80ml/分[Cockroft和Gault,计算公式详见下文])不建议调整卡培他滨的起始剂量。对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基线肌酐清除率=30-50ml/分),当用于单药化疗或与多西他赛联合化疗时,建议卡培他滨起始剂量减为标准剂量的75%(从1250mg/m2,每日2次减为950mg/m2,每日2次)(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患者出现2级到4级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项】)后相应的剂量调整建议根据表3和表4的要求进行。对肾功能中度受损患者起始剂量的调整建议既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单药治疗,也可应用于卡培他滨和多西他赛联合治疗。老年患者:卡培他滨单药治疗时,不需要对起始剂量进行调整。与年轻患者相比,卡培他滨在老年患者(>60岁)中的3级或4级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更高。卡培他滨与奥沙利铂联合使用时,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相比出现更多的34级不良反应以及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医生应该密切监测卡培他滨对老年患者的作用。当卡培他滨与多西他赛联合使用时,在60岁及以上的患者中可观察到3级或4级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升高。因此,对于60岁及以上接受卡培他滨加多西他赛联合治疗的患者,建议将卡培他滨的起始剂量降低至75%。与顺铂联合使用时,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是1000mg/m2,每日2次,治疗2周后停药1周。顺铂剂量80mg/m2,于每3周疗程的第1天,静脉滴注,2小时滴完。首剂卡培他滨于第一天晚间服用,最后一剂于第15天早晨服用。接受卡培他滨和顺铂联合治疗的患者,在给予顺铂前,需按照顺铂的产品说明书给予充分的水化和止吐治疗。与顺铂联合,出现了主治医师考虑的并不严重或无生命危险的毒副作用,如:脱发、食欲改变、指甲变色等,可以继续按起始剂量治疗,而不需减量或中断。如需要进一步关于顺铂的资料请查询顺铂说明书信息。对于血液毒性剂量调整:如果疗程开始时,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大于1500×106/l,血小板计数大于100,000×106/l,可以开始新的3周疗程。否则,治疗需要推迟直到血液指标恢复后。非血液毒性时的剂量调整:卡培他滨卡培他滨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卡培他滨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顺铂或联合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如:神经毒性或耳毒性并不需要减少卡培他滨剂量。如果发生2、3或4级非血液毒性反应,必须马上中断或停止卡培他滨治疗,见表3(也可见第一节,注意事项)。卡培他滨治疗中断应被算作治疗时间的缺失,缺失的剂量不予补偿。应该继续维持原定的治疗方案。如果治疗中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应停止卡培他滨治疗。表7总结了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的卡培他滨和顺铂剂量调整。非血液毒性的剂量调整:顺铂顺铂剂量调整的建议适用于与顺铂治疗有关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与卡培他滨或联合给药有关的毒副作用。顺铂剂量调整见顺铂说明书信息。肾毒性:治疗前肌酐清除率应大于60ml/min,同时应在每一疗程前根据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出肌酐清除率。第1个疗程后,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水化24小时后必须重新计算。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顺铂剂量的调整必须与顺铂说明书信息中的指导一致。在应用卡培他滨和顺铂的临床研究中,顺铂剂量调整见表7。恶心或呕吐:对于3、4级恶心或呕吐,尽管已充分预防,后续疗程中顺铂应减量至60mg/m2。耳毒性:有听力减退、新出现耳鸣或新的听力图高频听力显著丧失,应终止顺铂,但继续应用卡培他滨。神经毒性:出现2级NCI-CTC神经毒性的患者应停用顺铂,但继续应用卡培他滨。
禁忌疾病:严重肾功能损伤。禁忌人群:已知对卡培他滨或其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对氟尿嘧啶有严重、非预期的反应或已知对氟嘧啶过敏患者;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索立夫定或其类似物(如溴夫定)。
25℃密闭保存,15~30℃之间亦可接受
妊娠期:未进行卡培他滨用于妊娠妇女的研究。基于卡培他滨的药理毒理性质,可推断出卡培他滨用于妊娠妇女可能引起胎儿损伤。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卡培他滨引起胚胎死亡和畸形。这些发现均在氟嘧啶衍生物的预期效应范围内。卡培他滨可能是一种人类致畸剂。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卡培他滨(见【药理毒理】)。如果妊娠期间使用卡培他滨,或患者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该药对胎儿的潜在风险。详见说明书
卡培他滨对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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