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口服给药,应与食物同服,每天一次、连续口服5天。若出现漏服,应在发现时立即服药,并在次日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不得通过增加单次的剂量以弥补漏服的剂量。在择期行有创性检查或手术前10至13天开始服用本品。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选择推荐剂量(参见表1)。在慢性肝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仅对本品每天一次、持续5天的给药方案进行了研究(见【临床试验】)。患者应完成全部5天治疗,并在末次给药后的5至8天内接受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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