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单用或与其他抗肿瘤药合用治疗各种急性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和一些实体瘤如膀胱、乳腺、宫颈、卵巢、前列腺、胃肠道肿瘤。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本品供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使其最终浓度不超过2mg/ml建议先以0.9%氯化钠注射液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中,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
单用的常用量为60-90mg/m2,每3周1次;如有必要,也可分为2-3天给药,高剂量如≥120mg/m2,每3周1次;或45mg/m2,每3周连用3天。如仅用20mg/m2,有望毒性减轻。
本品如合用其他抗肿瘤药,剂量应适当降低,肝功能中度受损者(血清胆红素浓度14-30pg/ml)用量减半;肝严重受损者(>30mg/ml)仅给常用量的1/4。
由于年龄或以前曾接受过化疗和放射而致骨髓功能受损者,使用本品亦应减量。
总用量不可超过0.9-1g/m2。
本品也可直接向膀胱内灌注,每周以50mg配制成0.1%溶液供用,共用8次;如尿中出现化学结晶物,用量应减至30mg。对于原位癌,如可耐受,可每周使用80mg,为了预防经尿道切除后复发,每周可给予50mg/m2,共用4周;接着,每月灌注50mg/m2连用11个月。
- 由于本品经肝胆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降低剂量50%,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降低剂量75%。
类似多柔比星,但程度较轻在总用量超过0.9-1g/m2时更可能出现心脏毒性。
其他不良反应有脱发,60%-90%的病例可发生,一般可逆,男性有胡须生长受抑;黏膜炎,用药的第5-10天出现,通常发生在舌侧及舌下黏膜;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
曾有报道偶有发热、寒战,荨麻疹、色素沉着、关节疼痛。
曾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的患者、严重心脏病患者、骨髓抑制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亦禁用。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慎用。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