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125 mg(10mL)/瓶
静脉输注。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6mg/kg,输注时间控制在60(±10)分钟。每两周给药1次。直至疾病出现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最常见3级以上的不良反应是贫血(5.4%)和食欲下降(2.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需要注意免疫相关性的不良反应,例如免疫相关性的肺炎、肝炎、胃肠道毒性、内分泌疾病、皮肤不良反应、心肌炎等。
不建议妊娠期使用本品治疗。育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或者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或者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停止哺乳。
尚未确立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大于65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建议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避免剧烈晃动,请勿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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