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J20210061 |
| 药品分类 | 靶向药 |
| 药品剂型 | 胶囊剂 |
| 是否OTC | 否 |
| 适应症 | 基底细胞瘤 |
|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 是 |
| 上市情况 | 已上市 |

本品适用于不宜手术或放疗,以及手术或放疗后复发的局部晚期基底细胞癌(BCC)成年患者。
200 mg。10 粒/盒,30 粒/盒。
本品需在有基底细胞癌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使用。
在治疗开始前,应对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情况进行确认。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需要检查血清肌酸激酶(CK)水平和肾功能。
推荐剂量
推荐服用剂量为每次 200 mg,口服,每日一次,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本品为口服制剂,必须将胶囊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由于存在致畸风险,不得打开胶囊。
本品必须在餐后 2 小时至下一餐前 1 小时之间服用,以防止进餐时服用导致的药物暴露量升高,从而造成不良反应风险升高。如果服药后呕吐,在下一次计划给药前不得重复用药。
如果漏服,应在发现后尽快补服本品, 如果漏服时间超过计划服药时间 6 小时,患者无需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下一次继续在正常计划时间服药。
出现肌酸磷酸激酶(CK)升高和肌肉相关不良反应时的剂量调整方案
如果出现 CK 升高和肌肉相关不良反应,需要暂时中断或减少索立德吉服用剂量。
其他剂量调整原则
出现重度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时,需要暂停用药(伴或不伴后续减量)或永久停药。
当需要暂停给药时,可以在不良反应消退至 ≤ 1 级后,考虑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如果需要减量,则应将剂量降至 200 mg,每两天口服一次。当改为每两天一次给药后,仍然出现相同的药物不良反应,且无改善,应考虑终止索立德吉治疗。
由于索立德吉的半衰期较长,通常需要几周才能观察到停药或剂量调整对几种不良反应的影响。
治疗持续时间
在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会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根据个体耐受性的差异,可允许停药至 3 周。
应定期评估持续治疗的获益,每例患者的最佳治疗持续时间不同。
在接受本品 200 mg 治疗的患者中,最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 ≥ 10%)为肌肉痉挛,脱发,消化不良,疲乏,恶心,肌肉骨骼疼痛,腹泻,体重减轻,食欲下降,肌痛,腹痛,头痛,疼痛,呕吐和瘙痒。
在接受本品 200 mg 治疗的患者中,最常见的 3/4 级药物不良反应( ≥ 2%)是疲劳、体重减轻和肌肉痉挛。
在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中,除肌肉骨骼疼痛、腹泻、腹痛、头痛和瘙痒外,服用 800 mg 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服用 200 mg 的患者。除疲乏外,在 3/4 级不良反应中也观察到同样趋势。
对本品所含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禁用。
服药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20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者禁用。
肌肉相关不良反应
在 II 期关键性研究中,观察到肌肉痉挛、肌痛、肌病和 CK 升高。在接受本品每日 200 mg 治疗且 CK 升高 ≥ 2 级的患者中,大多数患者在 CK 升高前出现肌肉症状。大多数患者的肌肉症状和 CK 升高可以在相应的临床干预后消退。
应明确告知患者关于肌肉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包括可能发生横纹肌溶解。必须指导患者及时报告服药期间出现或停药后持续存在的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
应在开始治疗前常规检查 CK。若在治疗期间出现的肌肉相关症状,应及时复查 CK。如果检测到 CK 升高,应评估肾功能。
应遵循剂量调整或中断治疗的指南。根据当地的医疗实践标准和治疗指南,对于 CK 升高明显的患者,可考虑支持性治疗(包括适当补液)。
如果将本品与某些可能增加肌肉毒性潜在风险的药物(例如 CYP3A4 抑制剂、氯喹、羟氯喹、纤维酸衍生物、青霉胺、齐多夫定、烟酸和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肌肉相关症状(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存在增加肌肉毒性风险,必须密切监测有神经肌肉疾病(例如炎症性肌病、肌营养不良、肌萎缩侧索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的患者。
胚胎-胎儿死亡或重度出生缺陷
孕妇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胚胎-胎儿死亡或重度出生缺陷。根据药物作用机制及动物试验结果,索立德吉具有致畸性和胎儿毒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至治疗结束后 20 个月内,不得怀孕或计划怀孕。
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定义
在索立德吉的妊娠注意事项中,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定义为性成熟的女性:
在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有月经;
未行子宫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发生医学证实的永久性卵巢早衰;
无 XY 基因型、Turner 综合征或子宫发育不全;
在癌症治疗(包括本品治疗)后闭经。
咨询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本品禁用于不遵守本品妊娠注意事项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知晓:
1.本品暴露对未出生婴儿的致畸风险。
2.如果患者怀孕或计划怀孕,不得使用本品。
3.患者必须在开始本品治疗前 7 天内,接受医务人员的妊娠试验检测,并且结果为阴性。
4.患者在治疗期间,每月一次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即使患者已经闭经。
5.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20 个月内,不得怀孕。
6.患者必须能够遵守有效的避孕措施。
7.患者服用本品期间,必须使用 2 种推荐的避孕方法,除非患者承诺不发生性行为(禁欲)。
8.如果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20 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患者必须告知其医务人员:
a.患者已经怀孕或怀疑自己存在怀孕的可能,
b.患者月经周期推迟,
c.患者停止使用避孕措施,除非承诺不发生性行为(禁欲),
d.患者需要更换避孕措施。
9.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20 个月内,不得哺乳。
对于男性
索立德吉存在进入精液的可能。为了避免女性妊娠期间潜在的胎儿暴露,男性患者必须知晓:
1.如果与孕妇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本品暴露会造成胎儿致畸风险。
2.患者必须始终使用推荐的避孕措施。
3.如果在患者服用本品期间或末次剂量后 8 个月内发生女伴怀孕,应告知医务人员。
对于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必须教育患者,使其了解和认可本品妊娠注意事项的所有条款。
避孕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20 个月内,必须使用两种推荐的避孕方法,包括一种高效避孕法和一种屏障避孕法。
男性
男性患者(即使是输精管切除术后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8 个月内,与女性伴侣发生性关系时,必须始终使用避孕套(推荐含杀精剂的避孕套)。
妊娠检测
必须在开始本品治疗前 7 天内,对有生育能力女性进行妊娠状态检查,并在治疗期间,每月由医务人员进行妊娠状态检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妊娠检测的最低灵敏度应为 25 mIU/mL。如果本品治疗前妊娠,不得开始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妊娠,必须立即停用本品。本品治疗期间闭经的患者,应在治疗期间继续每月进行妊娠检查。
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处方和分发限制
本品的初期处方和配药,应在妊娠检测阴性后 7 天内进行。本品的处方,仅限 30 天治疗使用,继续治疗需要新的处方。
教育材料
为了帮助医务人员和患者,避免胚胎和胎儿暴露于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提供教育材料(本品妊娠注意事项),加强对使用药品相关潜在风险的告知。
献血
应告知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 20 个月内不得献血。
捐精
男性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 8 个月内不得捐精。
骨骺过早融合
暴露于 Hedgehog(Hh)通路抑制剂的儿科患者,有骨骺过早融合的报道。在某些情况下,停药后仍会继续融合。
相互作用
应避免与强效 CYP 诱导剂(例如利福平、卡马西平或苯妥英钠)同时使用,否则存在降低索立德吉血浆浓度和疗效的风险(见【药物相互作用】)。
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
晚期 BCC 患者发生 cuSCC 的风险增加。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 BCC 患者中,有发生 cuSCC 的病例的报道,但尚未确定 cuSCC 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关。因此,应对所有服用本品的患者进行常规观察,并根据标准疗法治疗 cuSCC。
其他注意事项
应告知患者,绝对不要将本品分给他人。治疗结束时,仍未使用的药品应根据当地要求,由患者立即处置(例如,将药品返还给药剂师或医生)。
辅料成分
本品含有乳糖。有罕见遗传性疾病半乳糖不耐受、总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止服用本品。
与其他药品的相互作用及其他形式的相互作用
索立德吉主要通过 CYP3A4 代谢。索立德吉与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用药时,可显著增加或降低索立德吉浓度。
可能增加索立德吉血浆浓度的药物
在健康受试者中,与索立德吉单独给药相比,单剂量 800 mg 索立德吉与强效 CYP3A 抑制剂酮康唑(200 mg,每日两次,持续 14 天)联合用药,会导致索立德吉 AUC 和 Cmax分别增加 2.25 倍和 1.49 倍。基于模拟结果,与 CYP3A4 强效抑制剂合并使用的持续时间越长(例如超过 14 天),索立德吉暴露量的倍数变化越大。如果需要合并使用强效 CYP3A 抑制剂,应将索立德吉剂量降低至 200 mg,每 2 天一次。强效 CYP3A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和奈法唑酮。如果其中一种药物与索立德吉联合使用,应仔细监测患者的不良事件。
可能降低索立德吉血浆浓度的药物
在健康受试者中,与索立德吉单独给药相比,单剂量 800 mg 索立德吉与强效 CYP3A 诱导剂利福平(每日 600 mg,持续 14 天)联合给药,会导致索立德吉 AUC 和 Cmax分别降低 72% 和 54%。与强效 CYP3A 诱导剂联合给药可以降低索立德吉血浆浓度,应避免这种联合用药;强效 CYP3A 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福布汀、利福平和圣约翰草(贯叶连翘)。如果强效 CYP3A4 诱导剂必须与索立德吉合并用药,应考虑将索立德吉的日剂量增加至 400-800 mg。当与诱导剂合并治疗不超过 14 天时,可以根据药代动力学数据预测该剂量索立德吉的血药浓度,将 AUC 调整至不与诱导剂合并治疗时观察到的范围。不建议长时间与诱导剂合并治疗,因为这会降低索立德吉暴露量,并有可能降低疗效。如果停用强效诱导剂,则应恢复至强效诱导剂开始前的索立德吉剂量。
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在健康受试者中,单剂量 200 mg 索尼德吉与埃索美拉唑(质子泵抑制剂)40 mg(每日一次)合并用药 6 天后,索立德吉暴露量发生变化(AUC 和 Cmax 分别降低 32% 和 38%),预计这种相互作用不具有临床意义。
索立德吉对其他药品的影响
体外研究表明索立德吉是 CYP2B6 和 CYP2C9 的竞争性抑制剂。然而,癌症患者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表明,与索立德吉联合用药时,安非他酮(CYP2B6 底物)和华法林(CYP2C9 底物)的全身暴露量未发生改变。索立德吉也是一种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IC50-1.5 μM)。合并使用 BCRP 转运蛋白底物的患者,应仔细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使用治疗窗较窄的 BCRP 底物(例如甲氨蝶呤、米托蒽醌、伊立替康、托泊替康)。
可能增加肌肉相关不良反应的药物
由于重叠毒性,如果服用本品的患者同时服用已知会增加肌肉相关毒性风险的药物,可能会增加发生肌肉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应密切监测患者,如果出现肌肉症状,应考虑调整剂量。
在 II 期关键性试验中,12 例(15.2%)接受本品 200 mg 治疗的患者,合并使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9 例服用普伐他汀,3 例服用非普伐他汀的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包括瑞舒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在这些患者中,7 例(58.3%)出现 1 级肌肉症状,而 43 例 (64.1%)未服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出现 3 级症状。服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没有出现 3/4 级 CK 升高,而 6 例(9.0%)未服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出现 3/4 级 CK 升高。
食物相互作用
与食物同服,会增加索立德吉的生物利用度。本品必须在饭后至少 2 小时后和下一餐前至少 1 小时前服用。
密封,不超过 30 ℃ 干燥处保存。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