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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CTX)
注射用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
药品分类
化疗药
是否OTC
适应症
肺癌,乳腺癌,卵巢癌,淋巴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头颈部癌,睾丸癌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上市情况
已上市
适应症

环磷酰胺以联合化疗或单剂治疗可用于下列疾病:

  • 白血病: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性和髓性白血病

  • 恶性淋巴瘤: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浆细胞瘤

  • 转移性和非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卵巢癌、乳腺癌、小细胞肺癌、成神经细胞瘤、Ewings 肉瘤

  • 进行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psoriatic 关节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全身性脉管炎(例如伴有肾病综合征)、某些类型的肾小球肾炎(例如伴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冷凝集素病

  • 器官移植时的免疫抑制治疗

  • 对儿童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有一定疗效

包装规格

无色玻璃瓶装,1 瓶/盒;0.1g、0.2g、0.5g、1g、10g。

用法用量

环磷酰胺使用需要有经验的肿瘤专家指导,剂量存在个体差异,除非有特别的处方,一般建议如下剂量使用:

环磷酰胺 200 mg/瓶

  • 对于持续治疗的成人或儿童,3-6 mg/kg 体重/每日(相当于 120-240 mg/m2体表面积)

  • 对于间断性治疗,10-15 mg/kg 体重(相当于 400-600 mg/m2体表面积)间隔 2-5 天

  • 对于大剂量的间断性治疗和大剂量冲击治疗(如对于骨髓移植前冲击)20-40 mg/kg 体重(相当于 800-1600 mg/m2体表面积)间隔 21-28 天


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较血小板减少为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

  • 肝功能损害:可有肝功能损害,一般较轻,停药可恢复。

  • 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

  • 泌尿道反应:当大剂量环磷酰胺静脉滴注,而缺乏有效预防措施时,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

  • 心脏毒性反应:骨髓移植预处理应用大剂量环磷酰胺可出现心脏毒性反应。

  • 其他反应: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

注意事项
  • 应用本药应鼓励病人多饮水,必要时输液,保证足够的输入量和尿量,大剂量环磷酰胺宜同时给予美司钠,以预防和减少尿路并发症。

  • 用药期间应监测血象、尿常规、肝肾功能。

  • 肝病患者慎用。

  • 本药配成溶液后不稳定,应于2-3小时内输入体内。

贮藏

遮光,密闭,在30℃以下保存。

药物相互作用

环磷酰胺可使血清中假胆碱酯酶减少,使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因此,与抗痛风药如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同用时,应调整抗痛风药物的剂量。此外也加强了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环磷酰胺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因而延长可卡因的作用并增加毒性。大剂量巴比妥类、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影响环磷酰胺的代谢,同时应用可增加环磷酰胺的急性毒性。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