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药品分类 | 抗疟药 |
| 药品剂型 | 片剂 |
| 是否OTC | 否 |
| 适应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 是 |
| 上市情况 | 已上市 |

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有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用法:
口服,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餐或饮用牛奶。
用量: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日 0.4 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 0.2 g 维持。维持时,若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 0.4 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维持,一日不应超过 6.5 mg/kg(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 0.4 g,甚至更小量。
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 6 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治疗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时给予。
以下不良反应并非在每一种4-氨基喹啉化合物长期使用时都出现,但有报道在一种或多种药物中发生,因此在使用该类药物时均应重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频率均不同。
肠胃道影响: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有肝功能异常,国外文献甚至有爆发性肝衰竭的个例报道。
过敏反应: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国外文献均有报道。
心血管系统影响:心肌病罕见报道,仅发生于大剂量应用羟氯喹的患者。当发现有心脏传导异常(束支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及双侧心室肥大时,应怀疑到药物的慢性毒性。停药后可能恢复。
中枢神经系统影响:易怒、神经质、情绪改变、噩梦、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感音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以上不良反应虽然罕见,但国外文献均有报道。
神经肌肉影响:骨骼肌瘫痪或肌病或神经肌病导致进行性无力和近端肌群萎缩,可合并轻度感觉异常、腱反射减弱和神经传导异常。
眼部影响:
睫状体调节障碍可出现视物模糊,此反应剂量依赖性,停药后可逆转。
角膜:一过性角膜水肿和浑浊、角膜敏感性下降。有或无症状的角膜改变(视觉模糊,光晕、光过敏)较常见,但为可逆性。角膜沉积最早可在使用药物3周后出现。
但羟氯喹角膜病变和视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远远低于氯喹。
视网膜:黄斑、水肿、萎缩,异常色素沉积(从轻度点状沉积至弥漫性),中心凹反射消失,暴露于强光后黄斑恢复时间延长(光应激试验),黄斑、黄斑旁及周围视网膜区对红光的阈值增加。其他眼底改变包括:视盘苍白和萎缩,视网膜动脉变细,视网膜周围细颗粒样色素沉积,以及病变进展期脉络膜改变(凸出型脉络膜)。
视野缺损:旁中心盲点、中心盲点以及视觉灵敏度下降,罕见的有视野缩窄色视觉异常。最常见的视网膜病视觉症状有:阅读和视物障碍(遗漏文字、字母或部分物体)、畏光,远视觉模糊,中心或周围视野缺失,眼前闪光和条纹。视网膜病变是剂量依赖性的,常出现在每天服药数月后(罕见)至数年。视网膜改变的患者可能没有症状(有或无视野改变),罕见出现远视力或视野缺损而不伴有视网膜改变。视网膜病变在停药后也可能发生进展。在一定数量的患者中,早期视网膜病变(黄斑色素沉积有时合并中心视野缺损)在停药后可减轻或消退。对红色视标的旁中心盲点提示早期视网膜功能异常,多于停药后恢复。仅服用羟氯喹的患者有少数发生视网膜病变。主要为定期眼科检查发现视网膜色素沉积,部分患者发生视野缺损。国外文献报道有1例患者在停止羟氯喹治疗后1年发生迟发型视网膜病变导致失明。
皮肤影响:头发变白、脱发、瘙痒症、皮肤黏膜色素变化、光过敏和皮损(荨麻疹、多形红斑、苔藓样变、斑丘疹、紫癜、离心形环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胞病和剥脱性皮炎)。
血液系统影响:多种血液系统异常,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在G-6-PD缺陷的患者出现溶血)。
其他影响:体重下降,倦怠,卟啉病和非光敏感的银屑病病情恶化。
以下情况禁用:
存在因任何4-氨基喹啉成分导致的视网膜或视野改变的患者禁用。
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儿童禁用。
以下情况慎用:
正在服用可能引起眼或皮肤不良反应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对奎宁敏感的患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有缺陷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在一些长期大剂量服用 4-氨基喹啉的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类风湿关节炎的患者中出现了不可逆的视网膜损害。视网膜病变与剂量相关,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5 mg/kg 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
当决定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开始(基线)并定期(每 3 月)进行眼部检查(包括视觉灵敏度、裂隙灯检查、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有下列情况的患者,眼部检查的频次应该增加:每日剂量超过 6.5 mg/kg 理想体重、肾功能不全、累积用药量超过 200 g、老年人以及视觉灵敏度受损。如出现任何视觉灵敏度、视野异常,或视乳头区(如色素改变、中央凹反射消失)或任何视觉症状(如眼前闪光和划线),当上述情况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时应立即停止本药并密切观察病变的可能进展。视网膜改变(以及视力障碍)在停药后也可能进展。
本品可能引起皮疹,因此对于既往发生药疹的患者应给予适当观察。
在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时,如果在 6 月内仍无客观的病情改善(如关节肿胀减轻,活动度增加),应停用该药。该药在幼年类风湿患者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银屑病的患者使用羟氯喹可能促使银屑病严重发作,卟啉病患者服用后可能导致病情恶化。上述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该药,只有当医生判断患者接受该药治疗的受益大于可能的危害时才能进行处方用药。
所有长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均应定期接受询问并检查,包括膝和踝反射,以检查肌无力的证据。如发生肌无力应停药。
早期诊断羟氯喹相关的视网膜病变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眼底镜检查提示清晰的黄斑色素沉积或中央凹反射消失;用小的红色视标检查旁中心暗点进行中心视野或视网膜红色阈值测定。任何眼部症状,包括眼前闪光或划线均应考虑为可能的视网膜病变。
儿童对 4-氨基喹啉化合物特别敏感。有国外文献报道在意外服用氯喳后发生致命事件,有时为相对小的剂量。因此,强调父母应将此药放置于远离儿童的地方。
如因药物过量或过敏导致严重中毒症状,可使用氯化铵(每天 8 g,分次服用),每周 3 ~ 4 天,至治疗停止后数月,酸化尿液可增加 4-氨基喹啉从肾脏的排泄的 20% ~ 90%。但该方法用于肾功能不全和或代谢性酸中毒患者时必须谨慎。
当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或那些正在服用已知可影响这些器官的患者以及患有严重胃肠、神经和血液异常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本品。对肝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应进行血浆羟氯喹水平的估测以便调节所用剂量。如出现与原发病无关的严重血液异常时应考虑停止该药。
尽管骨髓抑制的风险很低,因为贫血、再生障碍贫血、粒性白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都曾有报道,建议进行定期的血细胞计数,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
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陷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的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有开始治疗后不久发生视力调节受损的报道。应提醒有关的驾驶和操作机器的人员。如果症状不能自限,应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
抗酸药可能减少羟氯喹的吸收,因此建议本品和抗酸药使用间隔4小时。
羟氯喹可能增强降血糖药物的作用,因而联合用药时可能需要减少胰岛素和降糖药物的剂量。
有硫酸羟氯喹增加血浆地高辛水平的报道: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应严密监测患者血清地高辛水平。
尽管还没有特异的报道,硫酸羟氯喹也可能有氯喹已知的几种药物相互作用。包括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可增强其直接阻滞神经肌肉接头的作用;西米替丁抑制它的代谢从而增加抗疟疾药物血浆浓度;拮抗新斯的明和吡啶斯的明的效应;减弱机体对皮内注射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疫苗的初次免疫抗体反应。
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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