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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孢素(Ciclosporin )
环孢霉素A,环孢多肽A
药品分类
免疫抑制剂
药品剂型
胶囊剂
是否OTC
适应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上市情况
已上市
适应症

常用于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如肾移植、肝脏移植、骨髓移植等。

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超说明书适应证: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型)、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症、干燥性角结膜炎、掌跖脓疱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特发性肺纤维化、儿童重症结缔组织病、重症肌无力等。

以上仅纳入循证证据较高的超国内说明书适应证,若须使用,请您务必仔细询问医生、药师。 

包装规格
  • 药品性状

  • 环孢素胶囊

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油状液体。环孢素软胶囊: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粘稠油状液体。

  • 环孢素口服溶液

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清油状液体。环孢素滴眼液: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环孢素注射液: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常见规格

环孢素胶囊:每粒25mg。环孢素软胶囊:(1)10mg;(2)25mg;(3)50mg;(4)100mg。环孢素口服溶液:50ml:5g。环孢素滴眼液:3ml:30mg。环孢素注射液:5ml:250mg。 

用法用量
  • 环孢素(软)胶囊

口服:空腹服用最佳,如果您服用时觉得会刺激胃部,可将胶囊与少许食物或水一起服用。建议早晚各服用一次,注意养成固定时间服药的习惯,以避免漏服药品。

  • 环孢素口服(溶)液

口服:采用厂家配备的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采用饮料(环孢素有油味,可用牛奶、粥等饮料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摇匀后口服,再以少量饮料清洗容器内剩余药液,一并服下(塑料杯、纸杯有吸附作用,建议用玻璃杯)。当室温低于20℃环孢素若出现絮状物时,须将环孢素置于25-30℃温水中,等待恢复原状后再吸取服用。环孢素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且在医师或者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以上剂型的用量如下:

  • 器官移植

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按体重每日0.5~1mg/kg,维持剂量按体重每日2~6mg/kg,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 骨髓移植

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按体重每日2.5mg/kg,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环孢素,起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mg/kg,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环孢素,按体重每日2~3mg/kg,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

  • 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

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4~5mg/kg,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按体重每日2~3mg/kg,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成人剂量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环孢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应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按1:20或1:100比例稀释,然后缓慢静脉输入,时间应大约为2~6小时。一经稀释,溶液必须于24小时内使用或遗弃。操作建议应使用玻璃输注瓶。塑料瓶必须符合欧洲药典关于血液制品用塑料容器规定,且不含PVC(输注用浓缩液中包含的聚氧乙烯化蓖麻油能导致PVC中的邻苯二甲酸酯剥离)。瓶子和瓶塞应不含硅油和任何脂类物质。建议剂量为3~5mg/kg,约相当于口服剂量的1/3。

以上剂型的用量如下:

  • 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患者当使用环胞素与其它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给予较小剂量 (如静脉输注1~2mg/kg/天,然后口服3~6mg/kg/天)。病人应尽早进行口服环胞素的治疗。

  • 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第一次给药应在移植前一天进行,最好为静脉输注3~5mg/kg/天。在术后的最初阶段应每日注射该剂量,最多不超过2周。

  • 剂量提示

根据药品说明书,环孢素片1日总剂量可达到15mg/kg。请您在用药时不要超过这个剂量。对于超过说明书用用量暂无相关研究资料。

  • 过量及产生的损害

环孢素急性过量导致损害的资料有限,使用过量可能产生呕吐、瞌睡、头痛、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如果服用过量,在几个小时内可进行催吐和洗胃,透析和活性炭吸附血液灌流均无效。

  • 漏服与补服

如果您在医嘱下规律服用,单次漏服又还没有超过8~12小时,可立即补服;如果漏服已经超过8~12小时,无需补服,到下次正常服药时间服用一次剂量即可;如果漏服超过两次,请及时与医师联系。 

不良反应

在使用药物过程中,药物除了治疗您的疾病,还可能给您带来一些不适,这是药物不良反应,所有药物都有不良反应,但并非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部分不良反应可能会在药物使用过程中消失,当您遇到影响您生活的不良反应或反应不消失时,应及时和医生、药师沟通

  • 常见

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 少见

儿童可出现惊厥,其原因可能为环孢素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淤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闭经等。

  • 偶见

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等。

  • 未知

腹泻、腹痛、痤疮、皮疹和头晕。 

  • 需紧急停药并立即就医的情况

如果您在服药过程中出现手脚发麻、毛发增生、男性乳房增大、皮肤出现青紫色淤伤、痉挛发作等症状时,您应该紧急停药并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就医。

禁忌
  • 重要黑框警告:无

  • 禁用信息:

对环孢素过敏者,有恶性肿瘤史,未控制好的高血压,肾功能不全,免疫缺陷,有活动性感染,心肺严重病变,血象低下,有病毒感染(如水痘、带状疱疹等),3个月内接受环磷酰胺等治疗,嗜睡及吸毒,孕妇及哺乳者,请勿使用。

  • 慎用信息

对于有肝脏疾病、高钾血症、高血压、感染、胃肠道方面问题、肾功能不全、对服环孢素不耐受等患者,应谨慎使用。就诊前应告知医生情况,如确需使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注意事项

环孢素空腹服用效果更好,服用过程中饮食需注意不要食用高钾食物(海带、紫菜、香蕉等)、高钾药品及留钾利尿药(螺内酯、氨苯蝶啶),如果您在服用环孢素的同时还服用别的药品,建议您先询问医生能否同时服用。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同时注意把药品放在儿童不能够到的地方,防止孩子误吃。

环孢素为免疫抑制剂,服药期间甚至停药几周后,如果需要注射疫苗,请先告知医生,因为此药会降低免疫力,增加被细菌感染的机会。而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减量或停用环孢素。

环孢素可能有肝肾功能损害及升高血压、升高血钾等不良反应,故而用药前后必须检测肝功能、肾功能、血象、电解质、血压,以便医师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作出调整。同时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等,以免加重肾毒性。

环孢素开始使用最初几日对检查结果可能有干扰,不需要过分紧张。如果移植发生排斥,环孢素剂量应加大(小儿对环孢素清楚率较快,剂量可适当加大)。

  • 一般起效时间

环孢素口服吸收不同人之间差别较大,一般需要长期使用甚至终生使用,一般3.5小时起效(注射剂2小时起效),效果持续19小时。使用超过3个月时而疗效仍不明显时可停止使用。

  • 增减停药

环孢素为处方药,由于身体的状况可能需要长期服用环孢素(甚至终生服药),用药过程中医生会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评估,然后进行调整。自行停药或增减剂量可能引发药物不良反应,请勿自行停药或增减剂量。 

  • 老年人

因高龄患者常伴有生理性肾功能下降,这种情况下应谨慎使用环孢素,如果必须使用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注意监测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 妊娠期女性

环孢素可以通过胎盘,对胎儿可能产生毒性,如果您怀孕了或认为自己可能怀孕了,请勿使用。

  • 哺乳期女性

环孢素可以通过乳汁分泌,影响婴儿的免疫系统,如果您正处于哺乳期,请勿使用。

  • 安全监测

由于环孢素有肾毒性大,在用药前明确血肌酐、肌酐清除率、肝功能、血压、血电解质的基础水平,建议用药后每前几日及每两周进行复查,如果出现异常,请医师进行评估决定增减量或停用。

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之间转换使用。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药师特提示:环孢素会降低身体免疫力,增加被细菌感染的机会,因此应当随时保持身体的清洁卫生,尽量减少接触感冒或有其他感染性疾病的人。服用环孢素一段时间后,医师可能会根据检查结果适当调整剂量,过多的剂量可能造成肝肾毒性,过低的剂量又可能造成身体的排斥反应,因此请遵循医师的要求定期检查。另外,长期使用环孢素可能有牙龈肿胀、易流血的症状,可使用软毛牙刷、定期洗牙、经常按摩牙龈部位。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25℃以下)保存 。

价格

97.50元-1720.00元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