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肝硬化所致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镜硬化剂治疗)合用。用于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用于缓解与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如类癌瘤、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对胃泌素瘤/Zollinger-
Ellison综合征(通常与选择性H2受体拮抗药合用,并可酌情加用抗酸药)、胰岛素瘤(用于术前预防低血糖症,维持正常血糖)、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的有效率约为50%。用于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药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也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超说明书适应证:
1、用于非感染性腹泻(如化疗、艾滋病相关的腹泻)、化疗引起的腹泻、移植物抗宿主病相关的腹泻、胃切除后倾倒综合征。
2、治疗胸腺恶性肿瘤。
3、用于库欣综合征(异位性)。
4、用于小肠瘘。
5、用于先天性高胰岛素血症。
6、用于下丘脑性肥胖。
7、用于治疗磺酰脲类药物中毒继发性低血糖症。
8、用于治疗恶性肠梗阻。
仅纳入循证证据较高的超国内说明书适应证,若须使用,请您务必仔细询问医生、药师。
包装规格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1ml:0.05mg;1ml:0.1mg;1ml:0.3mg。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0.1mg;0.3m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初始剂量为一次
0.1mg,静脉推注(5分钟),随后以0.6mg溶于5%葡萄糖500mL中,通过输液泵以一小时50ug的速度连续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最多治疗5日。
皮下注射一次0.lmg.一日3次,持续治疗7日。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I小时进行。
皮下注射 初始剂量为0.05mg.一日1-2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一日3次。
肌内注射使用本药微球。对于正使用皮下注射治疗,且症状得到控制者,初始剂量为20mg,每4周1次,同时继续维持原有皮下注射的有效剂量至第1次肌内注射后至少2周(有些人需维持34周);对于从未使用本药皮下注射治疗者,应先接受短期(约2周)的皮下治疗,评估本药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再进行肌内注射治疗。用药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指标已完全控制者,剂量可减至一次10mg.每4周1次;对于症状仅部分控制者,剂量可增至一次30mg,每4周1次。
皮下注射 初始量为0.05-0.1mg.
每8小时1次,然后医生根据血清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水平、临床症状及耐受性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一日最适剂量为0.2-0.3mg,最大日剂量为1.5mg.根据血浆GH水平,治疗数月后可的情减量。一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停药。
肌内注射 使用本药微球。
对使用本药标准剂量皮下注射以完全控制者,初始剂量为20mg.每4周1次,共3个月,治疗可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的次目开始。治疗过程中医生会根据血液GH、IGF-1
水平、临床症状及体征调整剂量。如3个月后临床症状,体征尚未完全控制(GH>2.5μg/L), 应增至一次30mg,每4周1次。
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或无需透析的重度肾功能不全者,不影响该药的曲线下面积(AUC)无需调整剂量。严重肾衰竭需透析者药物半衰期延长,应调整本药的剂量,使用本药混悬注射剂时,起始剂量应为10mg。
肝硬化者药物清除率可能下降,使用本药混悬注射剂时,起始剂量应为一次10mg.每4周1次。
药物说明书提示老年人无需减量。有研究表明本药在老年人的半衰期延长46%、清除率减少26%,医生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导老年人是否减量。
儿童最大剂量为3mg/日,成人最大剂量为6mg/日。用于癌症时最大剂量可达30mg/天,分次皮下注射。请您在用药时不要超过这个剂量。
过量及产生的损害:未见奥曲肽过量危及生命的报道。用药过量的症状是:心率失常、低血压、心脏骤停、大脑供氧减少、严重的上腹痛、皮肤和眼睛发黄、恶心、食欲不振、腹泻、虚弱、疲劳、缺乏能量、体重减轻、腹部肿胀、不适和血液中乳酸含量高。如果您认为用药过量已经发生,并且有这样的症状,立即告诉你的医生,医生会根据您的情况停药或者对症处理。
漏用与补用:如果您在医嘱下规律使用,单次漏用又还没有到下一次预定用药时间时,可立即补用;如果漏用已经快到下一次预定用药时间,无需补用。不能注射双倍剂量的奥曲肽来弥补忘记的单个剂量。
不良反应
需紧急停药并立即就医的情况:如果您在用药过程中或用药后出现吞咽或呼吸困难、皮肤红肿和伴有血压下降、头晕或意识丧失等过敏症状或上腹部突然疼痛、恶心、呕吐、腹泻
、黄疸、食欲不振、心跳不规则、皮肤出血或瘀伤增加时请马上告诉你的医生,或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就医。
不良反应:在使用药物过程中,药物除了治疗您的疾病,还可能给您带来一些不适,这是药物不良反应,所有药物都有不良反应,但并非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部分不良反应可能会在药物使用过程中消失,当您遇到影响您生活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和医生、药师沟通
(1)非常常见:腹痛腹胀、腹泻、头晕、头痛、胆结石、血糖升高等。
(2)常见:呕吐、食欲不振;甲状腺功能减退导致心率、食欲或体重变化、疲劳、感觉寒冷等;胆囊炎(症状可能包括右上腹疼痛、发热、恶心、皮肤和眼睛发黄);血糖异常;心跳缓慢等
(3)少见:疲劳、口渴、少尿、尿色暗黑、皮肤干燥发红、心跳加快等
禁忌
重要黑框警告:无
禁用信息:对于奥曲肽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慎用信息:对于肾功能严重不全者,过敏体质者,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应谨慎使用。如确需使用,请在医生药师指导下进行。
注意事项
由于 GH 分泌型垂体瘤可能增大而引起严重并发症(如视野缺损),如果出现肿瘤增大的证据,建议在医生评估和指导下转为其它治疗方法。
女性肢端肥大症者 GH 水平降低和 IGF-1 正常化可能会使其恢复生育能力。奥曲肽治疗期间,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必要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长期接受奥曲肽治疗者应监测甲状腺功能。奥曲肽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
胆石症是奥曲肽治疗期间一种非常常见的事件,可能伴发胆囊炎和胆管扩张。因此,建议您在使用奥曲肽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隔 6-12 个月进行胆囊超声检查。
在 GEP 内分泌肿瘤治疗期间,可能会突然发生奥曲肽控制症状的失控、使得严重症状迅速复发的罕见情况。如果停止治疗,症状可能会恶化或复发。
由于奥曲肽对生长激素、胰高血糖素和胰岛素具有抑制作用,可能会影响血糖调节。餐后糖耐受量可能受损,在某些情况下,长期给药可能会引起持续高血糖状态。也曾经报告过低血糖症。
奥曲肽可能会改变部分人的膳食脂肪吸收。建议您在用药期间监测维生素 B12水平,对维生素 B12 缺乏者进行维生素 B12的及时补充。
一般起效时间:奥曲肽皮下注射后吸收迅速且完全,30 分钟内血浆浓度达到峰值。皮下注射给药的消除半衰期为 100 分钟。静脉注射后其消除呈双相,半衰期分别为
10 分钟和 90 分钟。
增减停药:奥曲肽为处方药,需要按照医生处方的剂量使用,增药、减药需经过医生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增减量。如经过医生评估后确需停药,也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最终停用。否则可能引发药物不良反应。
贮藏
用前须知
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