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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妥珠单抗(Pertuzumab Injection)
药品分类
靶向药
药品剂型
注射液
是否OTC
适应症
乳腺癌
生产厂商
罗氏(瑞士)
价格参考
参考价格:4955元/支
是否进入国家医保
上市情况
已上市
用法用量
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20mg,输注时间30-60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液后,建议观察30-60分钟。观察结束后可继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治疗(见【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帕妥珠单抗注射液

商品名称:帕捷特 Perjeta

英文名称:Pertuzumab Injection

药品成分

活性成份:帕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是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的细胞外二聚化结构域(亚结构域 II)发生特异性结合。

分子量:约 148kDa赋形剂:冰醋酸、L-组氨酸、聚山梨酯 20、蔗糖、注射用水。

药品性状

帕妥珠单抗注射液是一种无菌、澄清至微浊、无色至浅棕色溶液,供静脉输注用。

适应症

早期乳腺癌: 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 

• 用于 HER2 阳性、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直径>2 cm或淋巴结阳性)的新 辅助治疗,作为早期乳腺癌整体治疗方案的一部分。

• 用于具有高复发风险 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

 • 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适用于HER2阳性、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局 部复发性乳腺癌患者。患者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乳腺癌的抗 HER2治疗或者化疗。

用法用量

1、使用前注意:


(1)在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帕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HER2阳性定义为经已验证的检测方法评估,免疫组织化学法(IHC)得分为3+或原位杂交法(ISH)比值≥2.0。该检测必须在专业实验室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有关检测性能和解释的完整说明,请参阅相关HER2检测分析说明书。


(2)只有在具有癌症患者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的监护下才能给予帕妥珠单抗治疗。用任何其他生物制品代替本品须经处方医师同意。帕妥珠单抗必须由专业医疗人员稀释后静脉输注给药。不得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2、推荐剂量/给药方案:


(1)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20mg,输注时间30-60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液后,建议观察30-60分钟。观察结束后可继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治疗(见【注意事项】)。


(2)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必须序贯给药,但两者可按任意顺序给药。曲妥珠单抗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建议遵循3周疗程,即曲妥珠单抗的起始剂量为按体重计8mg/kg,静脉输注90分钟;此后每3周一次,剂量为按体重计6mg/kg,静脉输注30-90分钟。


(3)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多西他赛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m2,根据所选择的方案以及对于起始剂量的耐受性,可将多西他赛剂量升高至100mg/m2。如果与卡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联合,多西他赛的剂量应一直为75mg/m2(无剂量升高)。当辅助治疗为紫杉醇与帕妥珠单抗联合时,推荐紫杉醇为80mg/m2周疗,总计12周。


(4)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5)用于术后辅助治疗时,本品应联合曲妥珠单抗每3周一次治疗,持续用药1年(最多18个周期)或至疾病复发或发生无法耐受的毒性(以先发生者为准),与含蒽环类和/或紫杉烷类标准化疗构成早期乳腺癌的完整治疗方案。本品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应在含紫杉类药物治疗的第1个周期第1天开始使用,即使化疗停药,也应继续完成为期1年的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治疗(见【临床试验】)。


3、给药延迟或漏用:


(1)两次连续输注的时间间隔<6周,帕妥珠单抗:应尽早静脉输注420mg帕妥珠单抗。请勿等到下一次计划用药的时间点。曲妥珠单抗:应尽早静脉输注6mg/kg曲妥珠单抗。请勿等到下一次计划用药的时间点。


(2)两次连续输注的时间间隔≥6周,帕妥珠单抗:应重新给予840mg负荷剂量的帕妥珠单抗,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一次给予维持剂量420mg,30-60分钟静脉输注。曲妥珠单抗:应重新给予8mg/kg负荷剂量的曲妥珠单抗,输注时间约90分钟,此后每3周一次给予维持剂量6mg/kg,30或90分钟静脉输注。


4、剂量调整:


(1)如果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则帕妥珠单抗亦应停用。


(2)不建议对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减量给药(见曲妥珠单抗(赫赛汀®)说明书)。患者可在因化疗导致的可逆性骨髓抑制期间继续接受靶向治疗,但在此期间应仔细监测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并发症。


(3)有关化疗药物剂量的调整,请参见相关产品说明书。


5、输液反应:如果患者出现输液反应,可减慢帕妥珠单抗的输注速度或中断给药。


6、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超敏反应(如速发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且永久停药(见【注意事项】)。


7、左心室功能不全:

启用本品前以及在治疗期间定期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表2提供了在发生LVEF功能不全时进行剂量调整的建议(详见说明书)。有关左心室功能不全事件详细信息请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8、特殊人群剂量说明:


(1)儿童用药:帕妥珠单抗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2)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无须剂量调整,请见【老年用药】。


(3)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须剂量调整。由于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中特殊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


(4)肝功能不全患者:帕妥珠单抗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9、使用、处理和处置的特殊说明:


(1)稀释说明:


为避免用药错误,务必检查药瓶标签以确保所制备和使用的药品是帕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仅供单次使用,静脉输注。帕妥珠单抗不含抗菌防腐剂,必须确保已制备输液的无菌性。帕妥珠单抗应由专业医疗人员采用无菌技术制备静脉输注溶液:


从西林瓶中抽出14mL帕妥珠单抗浓缩液,注入于250mL0.9%氯化钠PVC或非PVC聚烯烃输液袋中稀释。请勿将生理盐水从输液袋中抽出。


起始剂量需要使用两瓶帕妥珠单抗,稀释后溶液浓度约为3.0mg/mL,后续剂量使用一瓶帕妥珠单抗,稀释后溶液浓度约为1.6mg/mL。


应轻轻倒置输液袋以混匀溶液,请勿振摇,避免起泡。


注射用药物在给药前应进行目视检查,以查看有无颗粒和变色。


一旦制备好输液,应立即输注。


(2)配伍禁忌:


不得使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帕妥珠单抗,因其在5%葡萄糖溶液中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不稳定。


未观察到帕妥珠单抗与聚氯乙烯、聚乙烯或非PVC聚烯烃袋之间存在不相容性。


帕妥珠单抗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使用其他药物稀释。


(3)未使用/过期药品的处置:


尽量避免药品在环境中的释放。不应将药品丢弃于废水或生活垃圾中。


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置任何未使用的药品或废料。 


特殊人群

儿童用药:帕妥珠单抗用于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大于 65 岁老年患者无需剂量调整。

避孕措施:根据本品的作用机制以及动物研究数据,妊娠期间使用本品会对胚胎-胎儿造成伤害。建议育龄女性(包括男性患者的伴侣)在帕妥珠单抗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7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孕妇:尚未研究帕妥珠单抗在孕妇中的使用。在上市后报告中,已经发现妊娠期间使用另一种 HER2/neu 受体拮抗剂(曲妥珠单抗)可导致羊水过少和羊水过少序列征病例,临床表现为肺发育不全、骨骼异常和新生儿死亡。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对妊娠食蟹猴给予帕妥珠单抗,给予帕妥珠单抗可导致羊水过少、肾发育延迟以及胚胎-胎儿死亡(见【药理毒理】生殖毒性)。基于动物研究和作用机制,认为在妊娠时给予帕妥珠单抗对胎儿有潜在危害。妊娠期间应避免使用帕妥珠单抗,除非对母体的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分娩:分娩过程中使用帕妥珠单抗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哺乳期:母乳分泌人 IgG,其被婴儿吸收并导致伤害的可能性仍然未知。应考虑对母亲的获益及帕妥珠单抗的消除半衰期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帕妥珠单抗治疗(见【药代动力学】消除)。尚未获得帕妥珠单抗是否进入人乳汁、对母乳喂养婴儿产生影响或对乳汁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已发表数据显示,人乳汁中有出现人 IgG,但未见其大量进入新生儿和婴儿体循环。

因此,除了考虑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或母亲基础疾病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外,还需要权衡哺乳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获益。还需要考虑帕妥珠单抗的消除半衰期和曲妥珠单抗的 7 个月洗脱期。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剂量调整。由于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中特殊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患者:帕妥珠单抗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显示,帕妥珠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0%)为:腹泻、脱发、恶心、疲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呕吐。帕妥珠单抗最常见的 3~4 级不良反应(≥1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药品贮藏

2°C~8°C 避光贮存如果超出包装上显示的有效期(EXP),不得使用。请勿冷冻。请勿摇动。

用前须知

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帕妥珠单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乳腺瘟患者。

只有在具有瘟症患者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的监护下才能给予帕妥珠单抗治疗。

注意事项

1、左心室功能不全:


(1)已有报告阻断HER2活性的药物(包括帕妥珠单抗)可降低LVEF。与接受曲妥珠单抗+化疗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帕妥珠单抗+曲妥珠单抗+化疗治疗的患者中,有症状的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LVD(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更高。既往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或胸部放疗患者发生LVEF降低的风险可能更高。大多数在辅助治疗中出现症状性心力衰竭的病例为接受蒽环类药物化疗的患者(见【不良反应】)。


(2)尚未在以下患者中研究帕妥珠单抗:治疗前LVEF值360mg/m2。


(3)在首次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之前评估LVEF,并在治疗期间予以定期评估,以确保LVEF在正常范围内。如果LVEF下降并未改善,或者在后续评估中进一步下降,应考虑停用帕妥珠单抗及曲妥珠单抗,除非医生认为个别患者获益大于风险(见【用法用量】)。


2、输液反应:


帕妥珠单抗与输液反应有关,包括有致命后果的事件(见【不良反应】)。建议在帕妥珠单抗首次输注期间及之后60分钟内、后续输注期间及之后30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如果发生显著的输液反应,应减慢或中断输注,并进行适当的药物治疗。在症状和体征完全消退之前,应仔细对患者进行评估并予以监测。对于有重度输液反应的患者应考虑永久停药。该临床评估应基于既往反应的严重程度,以及患者对不良反应治疗的应答(见【用法用量】)。


3、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


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超敏反应。在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重度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和有致命后果的事件(见【不良反应】)。应配备有治疗这些反应的药物和应急设备。已知对帕妥珠单抗或其任何赋形剂产生超敏反应的患者禁用帕妥珠单抗(见【禁忌】)。


4、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尚未研究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避孕措施:根据本品的作用机制以及动物研究数据,妊娠期间使用本品会对胚胎-胎儿造成伤害。建议育龄女性(包括男性患者的伴侣)在帕妥珠单抗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孕妇:尚未研究帕妥珠单抗在孕妇中的使用。在上市后报告中,已经发现妊娠期间使用另一种HER2/neu受体拮抗剂(曲妥珠单抗)可导致羊水过少和羊水过少序列征病例,临床表现为肺发育不全、骨骼异常和新生儿死亡。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对妊娠食蟹猴给予帕妥珠单抗,给予帕妥珠单抗可导致羊水过少、肾发育延迟以及胚胎-胎儿死亡(见【药理毒理】生殖毒性)。基于动物研究和作用机制,认为在妊娠时给予帕妥珠单抗对胎儿有潜在危害。妊娠期间应避免使用帕妥珠单抗,除非对母体的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3)分娩:分娩过程中使用帕妥珠单抗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4)哺乳期:母乳分泌人IgG,其被婴儿吸收并导致伤害的可能性仍然未知。应考虑对母亲的获益及帕妥珠单抗的消除半衰期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帕妥珠单抗治疗(见【药代动力学】消除)。尚未获得帕妥珠单抗是否进入人乳汁、对母乳喂养婴儿产生影响或对乳汁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已发表数据显示,人乳汁中有出现人IgG,但未见其大量进入新生儿和婴儿体循环。因此,除了考虑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或母亲基础疾病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外,还需要权衡哺乳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获益。还需要考虑帕妥珠单抗的消除半衰期和曲妥珠单抗的7个月洗脱期。


6、儿童用药:帕妥珠单抗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7、老年用药:


(1)在CLEOPATRA、NEOSPHERE、TRYPHAENA、BERENICE、APHINITY研究中,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464例年龄≥65岁,47例年龄≥75岁。两个年龄组最常见的3-4级不良反应(≥10%)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5岁,22%;≥75岁,23%)、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5岁,12%;≥75岁,13%)、腹泻(≥65岁,15%;≥75岁,17%)和贫血(≥75岁,15%)。


(2)与<65岁患者相比,≥65岁患者中的以下所有级别不良事件发生率至少高出5%:食欲下降(高13%)、贫血(高7%)、体重减轻(高7%)、乏力(高7%)、味觉障碍(高7%)、周围神经病变和低镁血症(均高5%)。


(3)在≥65岁患者与<65岁患者中未观察到有效性的整体差异。≥75岁患者数量过少,不能对此年龄组的有效性得出任何结论。


(4)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结果,<65岁患者(n=306)与≥65岁患者(n=175)的帕妥珠单抗药代动力学特征无显著差异。


8、药物过量:在人体临床试验中没有药物过量的经验。尚未对单剂量高于25mg/kg(1727mg)进行研究。 

暂无数据

以上药品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