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OBMR: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的临床应用共识(2025版)--2

中华医学会共识明确:补充维生素D应首选每日口服小剂量(800~2000 IU/日),目标是将血清25OHD维持在30 ng/mL以上。不同人群需求差异显著——肥胖、使用特定药物者需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而结节病、结核病患者反而不应常规补充,以免加重高钙血症。活性维生素D(骨化三醇、阿法骨化醇等)不能用于纠正普通维生素D营养缺乏,二者用途完全不同。


原文出处

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临床应用共识(2026年修订版)》. 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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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础方案:对于日晒不足者,维生素D2与D3均可选用,二者疗效与安全性无显著差异。我国营养学会推荐一般人群每日补充400~800 IU的VD3;对于已确诊缺乏或不足者,建议每日口服800~2000 IU的VD3作为起始剂量。

  • 预期效果:每日口服2000 IU,或每半年肌肉注射60万单位,大约可将血清25OHD提升10 ng/mL。

  • 给药方式:首选每日口服。依从性不佳或肠道吸收障碍者,可选择肌肉注射(每半年1次,剂量20~60万单位)。

  • 监测节点:启动补充后2~3个月,复查血清25OHD,评估疗效并调整剂量。

  • 安全上限:常规补充4000 IU/日以下安全性良好;当每日剂量超过10 000 IU时,需警惕中毒风险。

共识特别指出以下人群需要个体化调整,肿瘤患者尤其应关注前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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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维生素D缺乏≠需要活性维生素D。活性维生素D绕过肝脏和肾脏的羟化步骤直接发挥作用,但不具备纠正营养性缺乏的能力。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 骨质疏松性骨折围术期:建议维持血清25OHD在30 ng/mL以上,有助于改善预后、降低再骨折风险。

  • 佝偻病/骨软化症:预防剂量参照中国营养学会2023年推荐;PDDR/VDDR Ⅰ型需用活性维生素D(阿法骨化醇或骨化三醇)治疗。

  •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需联合补充元素钙(1.0~3.0 g/日)与活性维生素D,目标维持空腹血钙在正常低值,同时避免高尿钙。

  • 慢性肾脏病(CKD-MBD) :需动态监测血钙、磷、PTH,在控制高磷血症基础上酌情使用活性维生素D,使iPTH维持在正常上限的2~9倍。

  • 皮肤疾病(银屑病、白癜风等) :外用活性维生素D类似物(卡泊三醇、他卡西醇)是优选或联合治疗方案,安全性好。

  • 中毒阈值:血清25OHD > 150 ng/mL提示中毒,通常见于长期每日补充 > 10 000 IU。

  • 早期敏感指标:24小时尿钙是反映维生素D过量的敏感指标。成人尿钙 > 300 mg/d(7.5 mmol/d)提示高尿钙症,持续 > 400 mg/d可能增加肾结石风险。

  • 需监测的人群:长期使用活性维生素D者,建议启动后1、3、6个月监测血钙磷及24小时尿钙,之后每年至少监测2次。

  • 有泌尿系结石病史者:慎用活性维生素D,必须确保尿钙排泄在正常范围内方可使用。


如何落地执行?

  1. 确认基础补充方案
    如果您的血清25OHD低于30 ng/mL,建议与主管医生商讨启动每日口服补充,通常起始剂量在800~2000 IU/日,首选口服VD3。

  2. 评估是否需要加量
    如果您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需要常规剂量的2~3倍,请务必与医生确认:

    1)BMI ≥ 28(肥胖)

    2)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泼尼松)

    3)存在肠道吸收障碍(如短肠综合征、慢性腹泻)

  3. 区分“普通补充”与“活性治疗”
    普通维生素D缺乏通过口服维生素D3/D2纠正即可。只有在确诊骨质疏松、甲旁减、CKD-MBD或特定佝偻病类型时,才由专科医生处方活性维生素D(骨化三醇、阿法骨化醇等)。

  4. 监测但不过度监测

    1)启动补充后2~3个月复查25OHD,评估效果;

    2)无需频繁盲目复查,但长期使用活性维生素D的患者需定期监测血钙、尿钙及肾功能。

  5. 警惕过量信号
    如果出现乏力、恶心、便秘、烦渴、多尿等症状,结合大剂量补充史,需警惕高钙血症可能,及时就医检测血钙和尿钙。

【小贴士】

  • 每日口服小剂量是维生素D补充的黄金标准——安全、平稳、可控。

  • “越多越好”在维生素D补充中不成立,达到30 ng/mL即达标,远超目标无额外获益且增加风险。

  • 维生素D补充与钙剂补充是两件事,需分别评估需求。如果饮食钙摄入充足(每日 > 500 mg,约相当于500 ml牛奶+半斤绿叶菜),在活性维生素D治疗期间可不额外补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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