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的功效和作用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西药名。为抗肿瘤药。本品适用于ROS1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通用名称: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586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一、患者选择
本品必须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服用本品前,必须通过准确及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进行ROS1突变检测,确认为ROS1阳性的NSCLC患者方可接受本品治疗。
二、推荐剂量
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的推荐剂量为300mg空腹或餐后口服,每日两次,直至疾病进展或患者无法耐受。
胶囊应整粒吞服。用药期间若漏服一剂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则补服漏服剂量的药物,除非距下次服药时间短于6小时。如果在服药后呕吐,则在正常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
三、剂量调整
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早给予标准的支持性治疗措施。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推荐根据NCI-CTCAE5.0按如下减少剂量方法进行调整:
第一次减少剂量:口服,250mg,每日两次;
第二次减少剂量:口服,200mg,每日两次;
注:如果口服,200mg,每日两次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服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
发生不良反应时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的剂量减少指南参见表1、表2和表3。
血液学毒性
表1.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剂量调整-血液学毒性
3级: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继续服用同一剂量。
4级: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继续按下一个较低剂量给药。
非血液学毒性
表2.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剂量调整-非血液学毒性
≤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经对症处理后两周之内恢复至≤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且经对症处理两周后仍未恢复至≤2级:降低一个剂量水平。
4级:停止用药。
表3.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剂量调整-部分特定不良反应
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5倍正常值上限(ULN)且总胆红素(TBil)≤1.5倍ULN: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者小于或等于正常值上限3倍,然后以低一级的剂量水平重新给药。
2、ALT或AST升高>3倍ULN且TBil>1.5倍ULN(未出现胆汁淤积或溶血):永久停用本药,除非能够明确找出引起肝功能检测值升高的可校正性非药物相关原因。
3、任何级别的药物相关间质性肺病/肺炎:永久停用本药。
4、至少2个单独的心电图(ECG)上按心率校正的QT(QTc)>500ms:暂停给药直至基线水平或QTC<481ms,继续减少剂量给药。
5、QTc>500ms或与基线相比的变化≥60ms,并伴有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或严重心律失常的症状/体征:永久停用本药。
6、心动过缓(有症状、可能严重、具有医学意义、需要医疗干预):
1)暂停用药,直到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为60bpm或以上。
2)评估已知会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以及降压药物。
如果确定并停用了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调整了其剂量,继续服用先前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为60bpm或以上时的剂量。
如果确定没有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未停用或调整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继续减少剂量给药直至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为60bpm或以上。
7、心动过缓(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
如果确定没有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则永久停用本药。
如果确定并停用了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调整了其剂量,在恢复为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为60bpm或以上时,可在频繁监测下继续用药200mg,每日二次。
8、视力丧失(4级视觉异常):在评估严重视力丧失期间,停用本药。
四、特殊人群
1、肝功能不全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
目前尚无本品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儿童
尚未对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18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
4、老年人
年龄≥65岁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无需调整剂量。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5992024。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不超过25℃保存。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关于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的功效和作用
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586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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